县安监局党组认真学习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
4月24日上午,县安委办主任,县安监局党组书记、局长刘大英主持召开第三十五次局党组会议,成炳国讲师解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的《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以下简称《规定》)。
会议指出,《规定》是党内第一部关于安全生产的法规,通篇体现了总书记和党中央国务院对安全生产的高度重视,从此安全生产有了更加坚强的领导保障。作为安全监管部门,倍感光荣、倍受鼓舞、倍增信心,同时也倍觉责任之重大!在安全生产这一难得的转折关头,安监部门要义无反顾、责无旁贷,要敢立潮头、当仁不让,牢牢抓住这一难得的历史机遇,着力做好《规定》的贯彻落实,奋力推动我县安全发展上水平、上台阶。
会议强调:一要提高思想认识,明确重大意义。
党的十八大以来,总书记高度重视安全生产,作了系列讲话和指示批示,形成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思想,为新时代安全生产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成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
总书记关于实行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齐抓共管”原则和实行“最严格安全生产责任”要求,体现了党中央强烈的政治责任感、博大的为民情怀和坚定的历史担当,彰显了解决安全生产突出问题的政治远见和卓越水平。
《规定》的出台是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思想的具体化、制度化,是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重要制度性安排,是新时期以全面从严治党推动全面从严治安的重要体现。
二要认真学习领会,掌握精髓要义。
全县各级安监部门和党员干部是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的主力军、生力军,在学习宣传贯彻《规定》中要先学一步、深学一层,起到示范带动作用。
《规定》共六章二十九条,对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领导班子成员的安全生产从工作职责、考核考察、表彰奖励到责任追究的全过程进行了明确的具体规定,指向非常明确,主题十分突出,内容博大精深。安监干部要牢记于心、融会贯通、熟练掌握和运用。
《规定》要求非常严格、界限非常清晰,具有很强的指导性、规范性和可操作性。对其关键要害必须深刻领会、准确把握。《规定》明确了各级党委政府的安全生产职责,真正提高了安全生产地位;明确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党政领导班子成员职责,抓住了“关键少数”;明确政府领导班子成员中的党委常委分管、纳入述职考评、加强安监队伍建设等措施,解决了突出矛盾;明确“尽职照单免责、失职照单追责”和实行奖罚制度,形成了安全生产鲜明的正面导向和良性的推动机制。
三要主动作为,推动《规定》落地。
一是要主动学习,抓好宣传教育。县安监局率先组织学习,提请各级党委把《规定》纳入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通过报请县安委会全会组织专题学习、局领导带头到联系市州进行宣讲等形式,在全县迅速掀起宣传《规定》的热潮。
二是要主动谋划,抓好政策出台。县安监局立即成立领导小组和工作班子,着手起草我县落实《规定》的《实施细则》,为县委县政府和市县党委政府出台政策制度发挥参谋助手作用。
三是要主动对标,抓好带头示范。安监部门要对标《规定》,带头履行好自身职责,同时要抓好市县两级示范,形成全县可复制可推广的样板。
四是要主动运用,抓好贯彻落实。要对照《规定》要求,查找差距,制定负面清单,启动有关制度的制定工作;要修改县安全生产巡查、考核等制度,把《规定》落实情况作为督导、巡查和考核市县党政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依据。
与会人员踊跃发言,畅谈学习体会,并围绕安监部门如何深刻学习领会《规定》、如何主动谋划当好党委政府参谋、如何运用《规定》推动工作建言献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