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要求,落实《〈关于切实加强和改进企业安全生产培训及考核工作的意见〉实施方案》(鲁应急发〔2019〕64号)安排部署,山东省应急管理厅决定在全省企业开展全员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知识“大学习、大培训、大考试”专项行动。
安全生产知识“大学习、大培训、大考试”讲师成炳国指出,本次专项行动的学习内容为: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安全生产重要文件及有关安全生产基本知识、操作技能。参加企业及人员分别为:企业范围:全省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及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行业企业。人员范围:全体从业人员,包括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及其他从业人员。
安全生产知识“大学习、大培训、大考试”讲师成炳国指出本次专项行动的时间安排为:
①大学习。(自文件下发之日起至11月30日前完成)。由各企业负责组织实施,学习内容由各企业结合企业实际自行确定,具体由企业主要负责人组织制定本单位的学习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侧重于学习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重要文件规定及安全生产管理知识;从业人员重点学习安全规程、标准和岗位应知应会知识。 ②大培训。(在时间安排上与“大学习”活动同步开展、穿插进行)。各企业要结合各自的专业,采取“三级”培训的方式,分层次对所有人员轮训一遍,对重点岗位人员由企业集中培训一次。企业不具备培训条件和能力的,可就近由具备培训能力的企业代训,也可委托专业培训机构代培。各企业培训情况应于培训结束后,报县(市、区)应急局,逐级汇总后报省应急厅,纳入培训大数据库管理。
③大考试。(12月26日前完成)。 1.企业全员考试。各企业要在“大学习、大培训”结束后,于11月30日前自行组织全体从业人员参加考试,客观评定成绩。考试结束3日内,填写(企业)参加专项行动情况汇总表(附件2)报县(市、区)应急局。 2.规模以上企业主要负责人考试。规模以上企业主要负责人实行全省大统考,考试时间初步确定为12月9日至13日。山东省应急厅负责组织编制全省企业全员安全生产“大学习、大培训、大考试”题库及答案,通过全省安全生产考试系统推送到各市及县(市、区),并为各市及县(市、区)设立、提供全省大统考专用账户。各市及县(市、区)应急局按照监管范围,负责规模以上企业主要负责人考试的具体考务工作。逐级统计考试人员名单,于11月15日前报省应急厅。统筹安排辖区内考试人员分批次到当地理论考试点就近上机参加考试,在规定的时间内随到随考。考试试题从发布的题库中随机抽取100道题,考试时间为60分钟,考试80分合格。考试不合格的,在媒体上予以公布,并于12月26日前,由各市应急局负责组织一次补考。经补考仍不合格的,不得担任企业主要负责人。
安全生产知识“大学习、大培训、大考试”讲师成炳国强调,全省企业全员安全生产“大学习、大培训、大考试”题库共有600道,其中判断397道,(难题65,中等94,容易236)。选择203道,(难题34,中等41,容易128);其中《安全生产法》155道题,《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36道题,《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32道题,《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53道题,《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136道题,《山东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121道题,《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54道题,其他有关法律法规13道题。 3.规模以下企业的主要负责人考试。由各县(市、区)应急局组织考试人员分批次到当地理论考试点上机参加考试,于12月6日前完成。当地没有理论考试点的,由市应急局统筹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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