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志勇,郭志勇讲师,郭志勇联系方式,郭志勇培训师-【讲师网】
郭志勇:个人法律风险防范:如何反家暴
2016-01-20 6212

本律师认为,家庭暴力主要有以下几点危害:

1、家庭暴力侵害了受害的人格尊严和身心健康,甚至威胁生命。

实践中,受害人身体受到残害、甚至被殴打致死的情况屡见不鲜;而受害人不及时有效遏止家庭暴力,又不知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在忍气吞声、长期遭受暴力的扭曲心态下,将施暴者杀死的情况也时有发生。

2、严重影响、破坏了社会组成细胞——家庭

家庭暴力,必然影响夫妻感情。当妻子无法受其丈夫的暴力时,以选择离婚、离家出走、甚至以暴抗暴等途径摆脱遭受的暴力,致使家庭破裂、毁灭。

3、影响子女的正常生活和成长。

经常发生家庭暴力的家庭,对孩子的身心健康有着严重的影响特别是直接对孩子施暴时,更容易使孩子的情绪产生恐惧焦虑厌世的心理,轻者影响孩子的情绪,他们自卑孤独,影响学习和生活;严重者,孩子们会离家出走、荒废学业,甚至还走上犯罪的道路。

本律师结合办案经验总结出:受害人从第一次受到家暴就积极反抗,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是防止家暴、乃至维护家庭稳定的最有效武器,以下为本律师总结出的反家暴的几种武器,提供给大家:

1、立即拨打110报警。

我省已经制定出《甘肃省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若干规定》,根据该规定,各级公安机关特别是基层派出所,应当依法受理家庭暴力受害人的投诉,不得以“家庭纠纷”为由将受害人拒之门外;对于正在实施的家暴要立即制止;对于因家暴造成的伤害,要制作笔录、固定证据、鉴定伤情,必要时给予施暴15日以内的拘留;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因此,对于正在遭受家暴的女性,应第一时间拨打110

2、向妇联投诉。

保护妇女合法权益,是妇联最重要的职责。当女性朋友遭遇家暴后,可以找自己的“娘家”寻求帮助,这些帮助包括为遭遇家庭暴力的女性提供庇护,进行心灵抚慰和开展法律援助;对施暴者进行批评教育,向施暴者的单位或有关部门反映情况等。兰州市的朋友可以拨打兰州妇联“12338”的维权热线联系妇联。

3、向法院申请“人身保护令”。

新修改的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明确规定:人民法院可以根据一方当事人的申请,裁定对责令对方当事人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针对家暴,人民法院可以作出“禁止被告殴打、威胁原告,如被告违反禁令,法院将视情节轻重处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人身保护令”,目前我市已有法院作出这样的裁定,兰州市的朋友可以采用这一新型武器。

4、离婚诉讼。

对于屡教不改的施暴者,受害人应考虑如果家暴继续这样持续下去,是否能保证受害人的人格尊严身心健康子女的正常生活成长以及家庭社会的安定团结,如果不能,尽快尽早的结束这段婚姻、以及在离婚诉讼中尽量维护受害人的权益,应该是较为理性的选择。

5、人身损害诉讼及控告

对于施暴者给受害人造成的人身损害,受害人可以向施暴者提起民事的人身损害赔偿诉讼;造成轻微伤的,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派出所)对施暴者予以行政拘留;造成轻伤及以上伤情的,可以要求公安机关追究施暴者的刑事责任;公安机关不追究的,可以要求检察院责令公安机关追究或直接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最终追究施暴者的刑事责任。本律师认为,能在家打老婆的男人都是“外强中干”的男人,比他能强的“男人”向他“发难”,这种男人会比“女人”还老实。

以上为本律师总结出的几种武器,欢迎大家讨论,补充。本律师再次建议,第一次受到家暴就积极反抗,是反家暴最有成效的武器。


Copyright©2008-2024 版权所有 粤ICP备2023139143号-5 浙公网安备 33010802003509号 杭州讲师云科技有限公司
讲师网 www.jiangshi.com 直接对接10000多名优秀讲师-省时省力省钱
讲师网常年法律顾问:浙江麦迪律师事务所 梁俊景律师 李小平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