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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鹏程:《曾成杰之死:地产民间融资震痛》-中国房地产报-资本运营投融资专家讲师冯鹏程教授
2016-01-20 38727

2013年7月29日,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中国资本运营研究中心冯鹏程教授接受《中国房地产报》关于曾成杰事件的采访。

采访原文如下:


曾成杰之死:地产民间融资震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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欢迎发表评论2013年07月29日05:24 来源:中国房地产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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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成杰
曾成杰

  一个国家级贫困区的建设高潮,一座产业空城的集资狂热,一场民间融资的政策变奏,一位争议地产富商的穷途末路,一桩疑团重重的诈骗案件。这一切,并未因曾成杰之死而画上句号,反而持续升温发酵。由此折射出的地产民间融资窘迫的生态环境,也引发了社会及业界的关注与反思。

  ■本报记者 张凤玲 北京报道

  或许在执行死刑前的一瞬,曾成杰脑海中曾短暂掠过人生陨落的轨迹。10年间,从湘西叱咤风云的传奇富商,到引发中国司法争议的死刑犯,曾成杰之死,使人们再度向在西部大开发鼓舞下的中西部城市建设与融资狂热,投去哀愁而痛惜的一瞥。

  7月12日,曾成杰被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死刑,对其罪行的判决是非法获取项目开发权和集资诈骗,涉及资金总额约34.52亿元。

  此时,距离曾成杰案发已经过去5年,关于其为湖南省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下称“湘西州”)图书馆、体育馆、群艺馆、电力宾馆、东方红市场等(下称“三馆项目”)整体改造开发所进行的民间融资究竟是“非法吸存”还是“集资诈骗”,法律界一直争议不休。

  “曾成杰罪不至死,湘西集资案件爆发,责任应由政府、企业家和民众共同承担,而不能仅用曾成杰一个人的生命来买单。”代理湘西集资案件的北京京鼎律师事务所杜兆勇对中国房地产报记者表示,如果把所有罪责都推到个人身上,会掩盖更多的实质性问题,无助于民间融资痼疾的解决。

  接受记者采访的多数人士认为,曾成杰利用民间融资在湘西的城市建设中起到了重要的助推作用,但其早期获取项目的灰色内幕、中期项目操作上的种种缺陷、民间集资广撒网下的不择手段以及后期对政府管制的激烈对抗,还是不可避免地将其拖入了覆灭的深渊。

  曾成杰身后,落后区域大干快上的城市建设和狂热的民间融资依然大行其道。地产民间融资之痛,并不会因为一纸判决书和一个生命的逝去而彻底根除。“曾成杰是一个特殊时期的牺牲品,应该以此为鉴,梳理对民间融资疏与堵的思路,从立法、行政等多个维度更坚决地推动金融改革。”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中国资本运营研究中心主任冯鹏程对记者说。

  地产集资诱惑

  1986年,怀揣着“包工头”梦想的邵阳人曾成杰,带领着50多个老乡来到吉首打拼,并在当地建筑领域闯出了一定的名气。

  湘西本地人士透露,曾成杰能够在吉首立稳脚跟,并迅速扩大自己的生意规模,归功于其与时任州长杜崇烟在内的当地官员关系密切。或许正是这种灰色幕帘下潜生暗长的力量,支撑着曾成杰在日后不断铤而走险,并最终导致了其人生的悲剧。

  2003年,一直混迹于建筑行业的曾成杰迎来了一个绝佳的转型良机。

  在国家西部大开发的热潮下,本就是少数民族改革试验区的湘西,希望能利用国家政策扶持的机会实现经济和城市建设的大发展。杜兆勇对记者表示,当时房地产业被提升到“新兴支柱产业”、“湘西拉动经济发展的第五级‘火箭助推器’”,湘西的房地产市场逐渐从冷清转为火爆。

  根据媒体公开报道:在2001年之前,吉首市注册的房企只有8家,2005年这一数目已达到61家,房地产公司遍地开花,成为当地不可忽视的力量。2003年,吉首市土地出让金已超过1.2亿元,2004年土地出让金大约1.5亿元,2005年则一举超过2亿元。2003年、2004年,吉首市房地产投入资金连续突破3亿元。

  2003年6月,湘西州委常委办公会议研究决定,为了提高吉首市旧城改造的水平,实施“三馆项目”开发的公开招标。据了解,该项目占地约80亩,为吉首市区最繁华的商业用地,是一块实实在在的“肥肉”。

  最终,资质并不算优越的曾成杰中选,并在随后与市政府官员亲属共同成立湖南三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曾成杰任董事长和法定代表人。在这段时间,曾成杰先后使用多种形式向社会集资,集资利率从年息20%(月息1.67%)逐步提高到令人咂舌的月息10%。

  而这种肆无忌惮的高息民间融资背后,是政府的大力推动和当地实体产业的空白。从2000年开始,湘西州政府的报告中多次提到“调动民间投资和企业创业的积极性”、“千方百计启动民间资金”、“拓宽融资渠道、激活民间投资”、“引导和推动民间资本进入基础设施领域,拓展民间资本的融资渠道”等。

  2000年,吉首市当年的财税收入仅为1.04亿元,根本无力投入城市建设。“吉首多年来发展缓慢,资金匮乏是最主要的瓶颈。”吉首大学商学院副教授鲁明勇表示。

  “湘西州要赶上全省的平均发展水平,达到当地政府的期待,至少还要追加20亿元的投资。国家的西部大开发战略毕竟只是一个政策导向,但具体的资金从哪里来?”一位不愿具名的湘西州财政局职员告诉中国房地产报记者。

  鲁明勇指出,在计划经济时期,湘西国有、集体企业破产给各家银行造成了大量的呆账、死账,当地银行采取了严格的贷款限制措施,使大多数民营企业不得不寻求民间融资。

  知情人士透露,在曾成杰为项目建设资金来源发愁时,正是政府官员鼓励其通过民间融资拓展资金渠道。而政府方面的办事处进驻三馆项目现场,也让集资群众相信,这是为曾成杰的民间融资做了强大的信用背书。

  上述湘西人士对记者表示,吉首当时的绝大多数家庭都参与了集资,甚至还吸引了长沙、怀化乃至重庆广东福建等外地省市的个人资金,融资企业近百家。

  根据媒体后来的报道,湘西非法集资案涉及34万人次、6.2万余集资群众,20家公司涉案,涉及本金总额高达168亿元。案发的2008年,湘西州的GDP为226.66亿元,这一集资额接近湘西州GDP的75%。

  事实上,在“全民集资”的背景下,国家级贫困区湘西的确获得了超常的发展。当地统计部门资料显示,在非法集资最疯狂的5年,湘西州GDP以年均11.1%的速度递增,其城市建设面貌也迅速提升。

  超常发展的副产品,是急速膨胀的房地产泡沫,短短几年内,吉首的房价从800元/平方米涨到2000元/平方米,而该市居民月均收入不到千元。

  “湘西州除了房地产,几乎没有任何产业,经济生态环境非常差,根本无法消化掉这些泡沫。”上述湘西州财政局职员告诉记者。

  然而,前几波的集资群众还是在地产的暴涨中赚得盆满钵满。在这一诱惑之下,集资如野马般开始开始脱缰飞奔,直到从巅峰坠下。

  决裂与覆灭

  2008年初,当曾成杰收到湘西州政府关于清理民间融资的通知时,他已经意识到,与地方政府的决裂无可避免。

  其时,全球金融海啸已经开始泛滥,中央到地方纷纷拉响对民间融资的警笛。湘西州政府对民间集资的态度与几年前的积极鼓励形成了“180度大转向”。曾经高喊拉动房地产开发的地方官员,讲话主题迅速扭转为“把规范民间融资和防范民间融资风险作为本届政府的首要任务来抓”。吉首市房地产商会迅速贯彻领导指示,召集会员商议,集体降息。

  但曾成杰对这一提议表达了坚决抗拒的态度。由于不断提高利息和支付集资户现金奖励,曾成杰的三馆公司越来越难以承受利息支付之重,而其开发收入也并不理想。

  “曾成杰本身就是一个包工头,驾驭资本运作、实际操作项目、营销管理等能力非常欠缺,这也是他最终败走三馆项目的原因之一。”曾经在三馆项目做策划的李平告诉中国房地产报记者。

  “曾成杰有自己的盘算,他坚信,只要三馆工程完工,就能渡过暂时的难关。”上述知情人士对记者透露,曾成杰担心降息会导致资金迅速紧张乃至资金链断裂。这种不合作的态度,让他和三馆公司迅速成为湘西州金融风险防范工作的重点。

  “当时市政府组织这些房企开会,研究如何应对困局。当时大家决定把房企从民间融得的资金全部打入州房地产商会账户中,并将利息降到3分以内。如果上级查问的话,可以说这是协会为了促进区域行业发展的行为,不会涉及具体企业。”上述湘西州财政局职员说,在场的其他房企老板全都在文件上签了字,只有曾成杰拒不签字。

  “其他企业的钱都在商会账户中,政府是可以控制和解决的。如果当时不把最有影响力的曾成杰定性为集资诈骗,根本无法冻结其资产,一旦他把资金转移走,后果会非常严重。”杜兆勇分析道。

  曾经郎情妾意的湘西州政府与曾成杰就此决裂,而曾成杰的悲剧结局也由此注定。

  王少光告诉记者,2008年6月,湘西州委、州政府采用内部通知的方式,要求党政干部退出民间融资,当地党政干部提前收回本金和利息,立即引发了挤兑风潮。此外,当地政府还要求融资企业停止支付本金和利息,随后又做出了只保护本金不保护利息的决定,这种决定也进一步激化了矛盾。

  2008年9月,部分集资群众在兑付无望的情况下到州政府告状,最终酿成一系列震惊全国的群体事件。

  2008年12月,曾成杰因涉嫌集资诈骗被逮捕,其妻子和女儿也同时被调查。

  “曾成杰最终成为了替罪羊。”上述律师表示,从最开始的大肆建设、鼓励融资到随后的突然变脸和釜底抽薪,地方政府都难辞其咎,“一刀切地命令所有企业停止支付本金和利息,使一些资产优良的企业化解风险的努力付诸东流,而过于武断的残酷打击,更是断绝了融资企业得到其他帮助的可能。”

  王少光指出,曾成杰把所有筹集的款项全部投入了三馆项目,并无藏匿转移资产的行为,更无逃跑计划,而是夜以继日地为地方政府的“形象工程”操劳。

  不过,法院方面的判决却显示,曾成杰使用集资款以他人名义投资和成立公司,转移资产。集资总额达34.52亿元,但实际投入工程项目的支出只有5.56亿元。集资资金被曾成杰以他人名义投资公司、项目或直接转移共计2.64亿元,个人隐匿占有大额集资款1530万元,将资产转移到其妻邓友云名下1991.768万元,直接套取731.99万元。

  民间融资反思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中国资本运营研究中心主任冯鹏程认为,在曾成杰案件中,不能否定民间资本在湘西建设历史上的作用。在曾成杰的死刑判决中,不仅应该看到对集资乱象的警示作用,更应该探寻民间资本疏堵权衡的正确路径。

  “民间资本应该放开,但不能仅限于投资到房地产领域。”北京市朝阳区工商局人士对记者表示,以温州为对比,其民间资本流入了鞋厂、快递行业、食品业等,其风险相对分散,集中爆发的可能性减小,而且温州的民营资本来源多是企业家,而不像湘西的主力是普通百姓和公务员。

  该人士指出,民间融资的兴起,应该与产业多元化发展和投资者风险意识的培养同步,“面对没有产业支撑的房地产泡沫,如果没有现代投资(000900,股吧)意识的熏陶,曾成杰式的悲剧依然无法避免。”

  金融专家认为,尽管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发布的“金融十条”鼓励由民间资本发起设立自担风险的民营银行、金融租赁公司和消费金融公司等金融机构,但我国的法律还缺乏对正常的民间借贷和非法集资诈骗的准确区分,如果未来设立的民营银行因为经营不善而发生破产等危机的时候,民营银行创立者可能依然会重蹈吴英、曾成杰的覆辙。

  2012年3月,国务院决定在民营经济发达的温州设立综合改革试验区。但是一年多实践后,改革效果并不理想,按当时的改革方案设立的温州民间借贷中心也生意清淡。

  “政府必须放开金融改革,但从深圳和温州实践来看,仍是处于雷声大雨点小的阶段,政策是放开了,但行政审批还没有放开。”冯鹏程说,“现在应该尽快颁布相关法律法规,为民间资本设立一个跑道,如果参与者偏离跑道,那就是违规,应该接受惩罚。但现在根本没有跑道,即便政策放开让大家跑,谁敢大步去跑?再出了曾成杰这样的事情,谁来担负责任?”

  一位房企人士对中国房地产报记者表示,“鼓励房地产领域使用民间资本是没有问题的,但这个使用者必须具备充分的资本运作能力,如果仅是包工头水平,容易造成风险失控。因此,对于民间资本的使用者也要进行门槛设计,这就需要政府的积极引导和规范,而不是对民间资本进入房地产领域的大门一堵了之。”

原文链接:https://news.hexun.com/2013-07-29/15656624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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