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隋唐史、敦煌吐鲁番学研究专家
孟宪实:唐朝的退休制度
2016-01-20 5138
人群构成社会,所以社会从来脱离不了人生的诸多特征。孔子认为,大同社会的特征是“老有所终,壮有所用,幼有所长,矜寡孤独废疾者皆有所养”,即人生的每一个阶段都有保障。前几年,美国电影《老无所依》,讲的就是老年人面临的“无所养”危机。近年,有一种讨论是中国人“未富先老”,而在社会没有健全的保障制度的背景下,必然会遭遇老而无养的惨境。

中国如今的养老制度,因城乡二元体制而有很大差别,而唐朝的基本差别不是城乡而是官民。政府的官员,通常都有退休(致仕)的保障,而百姓主要指农民,完全需要自己努力。当然,国家的相关法规与制度,对养老这类事也有规定,这对于一般百姓而言,实质上就是养老制度的一部分。



让我们从一个小说谈气。这则小说,讲的是佛教的因果报应故事。故事题目为《洛阳人》,记录在唐临的《冥报记》一书中。故事梗概如下:

男性主人公没有留下姓名,只知道他是洛阳人。他早年丧父,寡母领他和妹妹过活,十年前,妹妹出嫁,母亲去世。今年寒食节的时候,妹妹回家探亲,按照洛阳的风俗,寒食节要上坟。家里有头驴,已经有好几年了。他骑着驴,带着酒食,去祭墓。路上,要通过伊水这条河,不知为什么,那头驴就是不想过河,他自然生气,用鞭子抽打驴脸,以至于驴受伤血流。最后到达墓所,在他祭祀的时候,那头驴忽然跑了,不过后来又回来了。

驴跑到哪里去了?原来是回家了。在家的妹妹,忽然看见自己的母亲走进家来,脸上流着血,形容憔悴。母亲一边哭,一边跟女儿讲述了自己的经历。原来,女儿出嫁以后,生活不太富裕,有一次母亲偷偷把五斗米送给了女儿。正因为如此,母亲犯下罪过,死后受到报应,化身为驴,来到儿子家被驱使,用以偿还她儿子的那五斗米。现在,她还债已经完成,没有想到儿子还这般殴打自己,她让自己女儿告诉儿子,不可再如此了。原来,男子骑打的那头驴,原来是他母亲的变形。

女儿记住了母亲的话,也记住了受伤的部位。后来哥哥回来,妹妹立刻迎上去,果然发现与母亲的说法完全一致,驴的伤还没有好,依然在流血,她忍不住抱着驴哭起来。哥哥见状忙问,妹妹一一回答,哥哥才知道刚才驴跑走,原来是去找妹妹。兄妹两人相拥恸哭,驴也在一边涕泪交流。此后,驴便不再进食,兄妹商量,依照当时人的做法,找到一位虔诚的佛教信仰者,给了他足够的费用,请他代养驴。后来驴去世,兄妹两人收葬了她。

这个故事,跟本文谈的养老有什么关系呢?原来唐朝的家庭制度,家长与户主往往是同一的,正常的家庭,男性家长往往就是户主。户主有责任,包括司法责任,户主与成员共同犯法,户主的处罚一定更重。但是,户主也有权力,包括财产权,从法律的意义讲,家里的财产只有家长(户主)才能处理,虽然习惯势力也存在,如分家的时候往往诸子平分。家长的这种财产权,从养老制度的角度看,便是家庭养老的物质保证。只有在家长去世以后,才会有分家问题。唐朝法律是保护“同籍共活”的,而这便含有百姓的养老内容。故事中,母亲的错误在于私下给女儿五斗米,但没有跟户主即自己的儿子打招呼,于是受到了变形惩罚。故事外形是荒诞的,但这个核心内容却是真实的。

唐朝强调“以孝治天下”,核心的内容其实还是养老。对于高龄老人,中央政府会有一系列办法尊老养老。如皇帝的“赐杖”,是包括物质待遇的,或者给老人板授官职,就是一定的官职,仅仅享受待遇,并不真的履行责任。一般百姓,从20岁到60岁,要为国家服役。有的皇帝,会发布改革命令,缩短百姓的服役时间,这是很大的福利。唐朝的赋役制度中规定,有年龄80岁的老人,国家给“侍丁”一人,90岁,则给侍丁二人,百岁则给侍丁三人。侍丁是一种身份,拥有这种身份,则不用再为国家服役,而在唐朝,服役对于百姓而言是一种比较沉重的负担。唐朝的这个制度安排,以国家放弃重要利益为前提,为的是更好地推行孝道,让养老更有保证。有的人家为了规避赋税,虽然父母健在,也分家单过,这显然与孝道相违背。唐朝的法律对此严厉禁止。同时,比如唐玄宗天宝元年(742),政府发布命令,如果一家之内有十丁,其中两丁放免“征行賦役”,如果有五丁,则放免一丁,这样,百姓为了其中的利益就会“同籍共居”,社会风气也会改善。所谓“征行賦役”,就是百姓对于国家所承的各种负担。唐朝没有下令让百姓必须与父母同居,而是利用政策进行引导。制度是保证更多民众养老的根本。



与百姓不同,官员是社会精英,是朝廷赖以统治社会的主要力量。官员为官,享受制度赋予的各项待遇,而一旦致仕,待遇自然受到影响。唐朝的官员致仕,根据等级不同,规定也有所不同。比如,大体上,所有官员的俸禄,致仕之后享受半额,这是一个基本恒量。但是,六品以下官员的致仕,到年龄便退,没有回旋的余地。吏部相当于组织部,专门负责官员的管理,每年吏部都会向皇帝报告,今年有多少官员致仕,依照规定,完好执行等等。报告后面,附有一个长长的名单。皇帝不会太注意这些基层官员的具体情况,通常就是照章办事即可。以制度应对多数,这是基本方略。

皇帝身边的五品官,地方上的四品官,到了退休年龄即七十岁,所谓“悬车”之年,要自己打报告给皇帝,获得皇帝批准才能办理致仕手续。年龄到了,有的人身体也有问题,更会积极申请致仕,但是批准权力在皇帝。比如唐高宗时的张行成,是尚书右仆射,加授太子少傅。因为天旱,他认为自己有责任,于是上表请求致仕,高宗亲手书写诏书,不允许,反而赏赐宫女、黄金、器物等等。张行成继续努力,最后皇帝说了心里话:“公,我之故旧腹心,奈何舍我而去。”还当面流下了眼泪。张行成还能继续申请吗?只好放弃,继续工作。实际上,他确实身体率领了,不久便去世。

有的大臣致仕,会获得皇帝的支持。李靖是唐太宗时期的战神,首屈一指的军事家。贞观八年十一月,尚书右仆射李靖以足疾为由上表请退休,唐太宗表示支持,特意派中书侍郎岑文本到李靖府上表达皇帝的关怀,说现在官场风气不好“不问愚智,不能自知,才虽不堪,强欲居职。纵有疾病,犹自勉强。公能识达大体,深足可嘉。朕今非直成公雅志,亦欲以公为一代楷模。”唐太宗把李靖树立成一个知所进退的楷模,所有待遇不变,还有赏赐千段,皇帝的御马两匹。还要求李靖两三日到门下省签署文件。这其实只是待遇的一部分,李靖应该不会去签署文件。

看来,致仕制度在唐朝,对于中下级官员,多按照制度执行,而对于高官并不采取一刀切。于伯亿在唐朝是朝散大夫,精力充沛,干劲十足。到了七十岁,进入致仕年龄,他上表给皇上,不是要求退休,而是要求继续工作,他说:“臣虽年合致仕,而筋力尚强,犹堪驱策。”唐太宗很高兴,认为他很直率,听复旧位,继续工作。可见,七十岁对所有官员都是一个具体考验,是否真心申请是一回事,首先是需要表态的。

对于退休官员的优待,突破制度的限制,由皇帝给于特别恩赏,如李靖这样是一种类型。还有一种优待的办法是退休前提职,以更高级别的官职致仕,这样相应的待遇也得到了提高。张仁愿从武则天到睿宗时期,为国家立有多方功劳,尤其是防守北方边境,功劳显赫。睿宗景云初年,作为朔方总管的张仁愿到了致仕之年。睿宗的做法是,特给全禄俸,又拜兵部尚书,加光禄大夫,依旧致仕。这样,张仁愿的退休后待遇比退休之前,不降反升。

但是,对于多数官员而言,致仕意味着人生高潮已过,转入下坡道,不仅仅是待遇降低,人际关系等等都会遭遇重大影响。李日知是睿宗时期的宰相,玄宗先天元年转刑部尚书,不再是宰相。于是,他明白自己的去向如何,便多次请求致仕。唐玄宗最后批准了他的请求。李日知的申请,没有告知妻子,当批准下来之后,他妻子十分惊奇,说道“家产屡空,子弟名官未正,何为遽解也?”没有什么家产,子弟们的前途也没有安排好,怎么突然就退休呢?李日知回答说:“读书人能够如此,已经过分,人心是永远不能满足的。”显然,李日知看明白了,但他的妻子还没有做好思想准备。

致仕,有时也是朝廷处理大臣的一个手段。开元十五年,御史大夫崔隐甫、中丞宇文融与尚书左丞相张说矛盾不休,各自组织朋党展开斗争。唐玄宗很反感,双方都受到处理,崔隐甫免官回家侍养母亲,宇文融贬官为魏州刺史,而张说致仕。有的官员虽然已经致仕,但是还可能受到追究。从武则天到中宗时代,李峤都是朝廷大手笔,在政治立场上不属于睿宗、玄宗一派。先天二年,李峤早就以特进的身份致仕,但还是受到了新的处分。他的儿子李畅贬官虔州刺史,本来李峤是不必跟随前往虔州的,但是朝廷下令必须跟去,属于被“放斥”。

因为朝廷政治或斗争,致仕官更有起复的现象,所以并非所有的人只要致仕就永远退休。苗晋卿在天宝末年已经官刑部尚书,与杨国忠不协,致仕还乡。至德二年,肃宗亲手给他写信,即日拜为宰相,统领国务。在平定安史之乱逐渐取得胜利之后,苗晋卿就不断请求致仕,最后以太子太傅的高位致仕。但是,到了第二年,皇帝又想起他,重新任命他为侍中(门下省长官),又回来工作了。代宗时,他还是不断要求致仕,广德初以太保身份致仕,永泰元年去世。苗晋卿是个特例,一生竟然三次致仕。



唐朝官员的物质待遇有多重,主要是俸禄。俸是俸钱,禄是禄米。根据中央、地方和官品发放这些钱米。禄米,按年计算,每年春、秋各发一次。贞观时期,京官一品是禄米年七百石,从九品五十二石。俸钱结构稍复杂,由月俸、食料和杂用构成,比如京官一品月俸八千,食料一千八百,杂用一千二百。九品月俸一千五十,食料二百五十,杂用二百。升官的重要性由此可见,因为待遇随官品增长,长官拥有的不仅仅是权力,还有诸多的合法利益。

致仕官享受半禄,即一半禄米,同时给一定数量的赐物。致仕官如果住在地方,禄米等由中央出牒,所在地支付。到唐德宗时期,致仕官待遇有提高,即增加了料钱的半额。致仕官如果遇到举国同庆的时候,皇帝大赦往往普遍增加待遇,致仕官也在其列。唐玄宗、肃宗包括以后的皇帝,给于现任官提高待遇的一种途径是给现任官父祖授官,让他们享受致仕官待遇。到唐后期,代宗、德宗、宪宗等时代的大赦文,常常有这样的内容。

致仕官也会参加朝廷的一些仪式性活动,唐朝明文规定,致仕官要回到原曹司,位在现任官之前。也许,这是致仕官们更重视的规制。

致仕官就是现任官的未来,这是官场生态重要一环,健康与稳定的制度设计是重要的。老有所养是人们的合理期待,维护社会的稳定,相应的养老体系更是必备的。相对唐朝而言,家庭养老已经失去了根基,社会保障体系才代表未来。官员致仕之后的待遇,属于社会保障的一部分,但若给人以特权的印象,则走向了另一个极端。唐朝,致仕官享受半禄半料是制度,享受俸禄全额不是制度,仅仅是皇帝特许的个别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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