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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进会:发改委200官员参观监狱,治国精英被震慑
2016-01-20 6427
2014年7月,作为国家发改委“反腐倡廉教育月”的重要系列活动之一,发改委及其下属单位200余名司处级官员分3批参观了北京监狱和燕城监狱。在听到部分服刑犯人现身说法“贪廉一念间,悲喜两重天”的震慑式教育后,参观官员“受到极大震撼”。我们现在实行的是精英治国,他们的成败经由体制管道的传播、发酵,会在整个社会形成“蝴蝶效应”。就像张维迎教授在分析《旧制度与大革命》时所说,国家制度的重大改变往往是由当权精英提出的。关于中国当前的反腐热潮、四中全会“依法治国”等热点问题,我在我的著作《“新政”能否改变中国》中,做了深入地解读。以下为图书正文部分节选,以飨读者。

     关于如何理解、剖析中国的腐败问题,我在这里给各位提出一个全新的观念,思路源自于中纪委书记王岐山推荐的一本书——《旧制度与大革命》。
在1789年法国大革命爆发之前,法国的腐败问题也非常严重。基本上可以分成三类:支出式的腐败、审批式的腐败,还有卖官鬻爵的腐败。这三种腐败形式和过去我们理解的收受贿赂完全不同,它们更加“高级”,下面给各位仔细分析。

       第一类,支出式腐败。官员透过自己经手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进行权力寻租、贪污。给各位看一组数据,1789年法国政府的债务高达45亿里弗尔,每年的利息支出是3亿里弗尔。各位晓得当时法国政府的财政收入是多少吗?一年只有5亿里弗尔,也就是说法国政府当时的负债率高达900%。法国政府为什么欠下这么多债?它的道路、港口真的缺少到必须举这么多债去修建吗?不是,是因为官员可以透过这些项目进行寻租、贪污,他们只顾自己的利益,不考虑政府的支出是否有必要。各位可能觉得这个情况很熟悉?没错,我们的一些官员可以说是把支出式腐败表现得淋漓尽致。我把中国官员进行支出式腐败的方式,分成了两种。

         第一种,依靠“中间人”进行寻租。举个例子,原铁道部部长刘志军在任八年,一共修建了7000多公里的高铁,总投资3万亿。怎么做的?2007—2010年期间,23个大型国企透过商人丁书苗的穿针引线,从刘志军手里拿到了50多个项目。我们的政府为这些项目总共支出1788亿,丁书苗从里面获利20几个亿,然后帮刘志军结账结了4900万元。在2013年9月开庭受审的时候,这笔钱算作了她对刘志军的贿赂。

        第二种,在国企里培植自己的亲信,直接收取贿赂、就地分赃。举个例子,原国资委主任蒋洁敏在担任中石油董事长的时候,把企业里的各个“肥缺”,比如石油勘探、海外投资与收购、设备采购,都交给了自己的亲信。各位晓得吗?根据媒体的报道,中石油2011年“勘探与生产”板块的资本性支出是1621.54亿元;2012年是2272亿元;2013年,也就是中石油腐败网络被连根拔起的时候,这笔开支的预计数额更是逼近2400亿元。中石油“勘探与生产”逐年递增的支出确实每一笔都有必要吗?这里面又有多少支出被用来当作了权力寻租的鱼饵?

        我们再来看看第二类,也就是审批式腐败。法国大革命爆发之前,国王派出了30个总督还有他们的代理人到全国各地去,作为各个地方的主宰,这意味着他们手里掌握着审批权。而大革命发生前的三四十年,法国政府是什么都要管,什么都必须经过审批。比如说,一个地方想建教堂、修建道路,甚至收容所都需要总督的批准,他们利用手中的审批权进行寻租、受贿。然后来看我们存在的审批式腐败。以原能源局局长、发改委副主任刘铁男为例。2003年的时候湖南常德想要建一个发电厂,但是一直通不过发改委,准确地说是刘铁男的审批。到2012年,眼看电厂还是批不下来,湖南省的一位副省长去说情还是没有结果。直到当年刘铁男去湖南考察,政府的一、二把手主动请托,才终于拿到了刘铁男批下来的一张条子。这之后,要对机组选型、工程建设方案、外部建设条件、技术经济可行性进行论证;还要开展土地、环境保护、水土保持、电厂接入系统、银行贷款等工作,并取得国土资源部、国家环保总局、水利部、国家电网和银行等相关单位的支持性文件。这一趟流程走下来,需要给大大小小的官员“上供”2000万元,才能最终建成电厂。

       最后是第三种,卖官鬻爵。卖官是当时法国政府的传统,路易十四曾经一口气把之前92年,法国政府卖掉的贵族头衔取消,然后让他们重新交钱买回去;路易十五干了相同的事;到路易十六的时候,他更是发扬光大,取消了10万个官员的职位,让他们交钱赎回去。另外,当时的法国政府为了敛财还随意增设职位,比如一个中型法庭只需要10个法官,卖官之后,这个法庭有109个法官和126个传令官。

       目前,在我们这里,一些位高权重的官员就在自己掌控的领域里,效法当年的法国国王。以刘志军为例,何洪达在1997年的时候通过贿赂刘志军,当上了哈尔滨铁路局党委书记,继续贿赂又当上了哈尔滨铁路局局长,2004年调入铁道部任政治部主任。何洪达先后给了刘志军10万美元,最后还成了他的“马仔”。这还没完,何洪达自己掌握了权力之后,也开始卖官。他在1997—2004年之间,先后帮哈尔滨铁路局的6个基层和中层干部,实现在该局内部升迁。还有一些他掌管下的“肥缺”,比如自备车管理办公室主任、哈尔滨铁路局总调度长等职位,在他手里卖出过很多次。何洪达靠卖官共收取了1452万元贿赂,如果把他曾经给过刘志军的10万美元当作“原始资金”,那何洪达的“卖官”投资渠道为他实现了每年150%的回报率。再给各位提供一组惊人的数据,刘志军上台之前整个铁道部只有500个局级干部,到他下台时,变成2000个局级干部。广东茂名市市委书记罗荫国直接给各个官职明码标价,挂牌拍卖:科技干部20万、处级干部200万、副市长等位置1000万。他还给自己的位置标价呢,价值1个亿。罗荫国倒台之后,有303个官员受到牵连。我认为新闻报道中说罗荫国受贿7000万,这个数远远低于真实数字。

       看了刘志军、何洪达和罗荫国的例子,我们的政府必须严肃处理卖官鬻爵式的腐败,否则让卖官成为一条“产业链”,将可能形成一个系统性的贪污腐败模式。贪官遍布各个部门、岗位,支出式腐败、审批式腐败,还有卖官鬻爵将更加普遍化,严重阻碍国家的发展。所以我们自2013年开始刮起的反腐风暴,我是非常支持的,我们的政府正在透过打击个人腐败,阻断可能出现的系统性三大腐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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