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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一名:王一名:《大秦帝国》——国学管理的入口
2016-01-20 86471

国学一如既往的热闹,以至向来持反对意见的姜博士也参与进来的时候,我们不由得要做一下认真的思考,对待国学的态度。或者,假若真要从中找到对企业管理的一点借鉴,在那汗牛充栋的经史子集中,是否存在着这样一个入口。

《大秦帝国》给了我们一个答案。无论是电视剧还是小说,都以最真实的史实为依据,向我们展示了法制的建立与一个帝国的兴衰。

一直以来,谈及国学,好像就是孔孟,就是老庄,而对当今富民强国真正有借鉴意义的那个第一帝国的所作所为,却被有意无意的淡忘了。

战国时代的百家争鸣在华夏长河中放射出最灿烂辉煌的异彩。那是一个大师辈出的年代,那是一个思想自由,热烈奔放的年代,也是一个所谓礼崩乐坏的年代。

无可置疑,辉耀千古的诸子百家思想已经融入了华夏民族的血液,无论我们是否意识到,我们都或多或少的在其指导下生活和发展。

然而,作为足可经国治世的学问,却非法家思想莫属。

理由很简单,因为商鞅携法家之利器,鼓变法之风云,将一个“天下卑秦”、“士不入秦”的弱小国家,历160余年六七代君主变为战国七雄中最强大的国家,并一鼓作气统一华夏,成为中国历史上第一个大一统的中央集权制国家。

所谓知行合一,说行合一。

“ 法贵正义,法贵公平。有功于前,不为损刑,有善于前,不为亏法。唯此,法治可立!……,哪怕是特赦一人,于法,也是千里大堤溃于蚁穴。”哪怕是越过千年的岁月,商鞅这篇法制精神的宣言犹自振聋发聩。

由此,“渭水大刑,斩首七百余,震动天下”。

执法之前,秦孝公与商鞅有一段对话,同样震烁古今。

    孝公:不能变了?

    鞅:法立如山!

    孝公:不能缓?

    鞅:法贵时效!

    孝公:不能减?

    鞅:减刑溃法!

    孝公:不能特赦?

    鞅:法外无恩!

于是,渭水岸边,血流成河,然而,却因此使老秦人每年免于因私斗而死者几于万人。商鞅并非无情人物。当他因此巨大的压力而晕倒在孝公面前的时候,我们真正明白了什么叫做“大仁不仁”。

不同于孔子的“刑不上大夫,礼不下庶人”。秦国新法“国无二律,刑无二治,公族犯法,与庶民同罪”。

因太子杀人受牵连被割去鼻子的太子傅赢虔,是秦孝公的哥哥,秦国的上将军;因兵败引咎,自杀而亡的宣太后,是秦昭襄王的生母,他们无不以自己的荣辱甚至生命为代价,捍卫了秦法的赫赫威严。

正是法制的公平和严明,昔日的弱秦才一步步强大起来,“奋六世之余烈,振长策而御宇内,吞二周而亡诸侯,履至尊而制六合,执敲扑而鞭笞天下,威振四海。”——这是何等的英雄气概?

而反观现在被奉为硅皋的儒家之道,不仅孔子自己“厄于陈蔡,逐乎宋卫,惶惶然若丧家之犬”,终其一生,不仅没能在一个国家施展抱负,甚至不能挽救自己的生身之地——鲁国衰亡的命运,一个把自己都卖不出去的圣人,倘在今天的人才市场上,俨然便是一个失业青年了。

儒家真正对后世有绝对影响的董仲舒,则以“天人感应”的神学思想宣称:帝王受命于天,是秉承天意统治天下的,因此成为“天子”。按照这个说法,帝王自然就具有绝对的统治权威,则更是大张旗鼓的倡导人治了。不论当时影响如何,对于后世民主文明的风气,却是树立了一道高高的屏障。

及至后来提出“罢黜百家,独尊儒术”,更是彻底偃熄了来自远古的文明之光。

“董仲舒是有汉一代最有影响的思想家,……我们民族性格中的封闭自我,因循守旧等等劣根性,都与之直接相关。”冯天瑜等著《中华文化史》如此点评,着实恰当。

岁月的车轮滚滚向前,即便今天的日本、新加坡、香港对儒教给予了充分了肯定,但在其进步的过程当中,其能够传承和借鉴的,却更多像郎咸平先生所一再倡导的那样,更多是法的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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