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傍名牌太多了,好多跨国企业知名品牌的山寨版满天飞,一个成功的营销策略首先要是个合法的策略,离开这个前提,做的越大隐患越大,做的越出名损失越大,所以先别忙着骂人家吉阿婆又来具有中国特色的这招,不过说实在的,光看这个招牌,还真像两口子。
摘自媒体报道:
昨日中午,早报记者来到浦东新区灵山路上一家吉阿婆麻辣烫加盟店。远远就能看到招牌上酷似山德士上校的阿婆对着人笑。30多平方米的店内左边靠墙有一排食物柜,陈列不少荤素菜串。十几套红色桌椅整齐排列。正对门的柜台前也有个大大的招牌画。草绿色的大大小小的碗、勺子、筷子套及餐巾纸上也都印着招牌画。店内四周墙上则贴满了吉阿婆麻辣烫的宣传资料。——《东方早报》报道(来源于网络)
不过,从法律的角度来看,在《商标法》第五十二条第一项的内容中,包含着判定商标侵权行为的四个缺一不可的要件,一是未经商标注册人许可;二是实际在使用商标;三是商标使用的商品与商标注册人的商品相同或类似;四是实际使用的商标与商标注册人的商标相同或近似。无论是从事生产、经销商品,还是印制、买卖商标标识或者其它表现,只要其行为符合上述特征,即可认定为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吉阿婆不卖汉堡、炸鸡和薯条,肯德基也不做麻辣烫,一个传统中餐,一个经典的西式快餐,虽然有老北京鸡肉卷,但也不会有人想到肯德基去吃火锅,所以肯德基没告,吉阿婆也没侵权,起码从媒体的报道来看暂时是这样的:
摘自媒体报道:
市工商部门表示,从招牌人物形象来看,吉阿婆店确实对肯德基店的人物形象模仿程度很高。但是,鉴于两家店风格、经营范围等区别度颇高,吉阿婆店不构成对肯德基的侵权。——《东方早报》报道(来源于网络)
如果说又一个想挑战肯德基的企业诞生了,那基本上是个美丽的幻想,做品牌不是一朝一夕的功夫,打造品牌的初级阶段重点是知名度,小企业运用模仿战略,采取借位营销是个非常好的选择。市场的巨无霸、领导者、优势品牌要承担新产品开发、分销、培育市场、传播品牌等巨大的开支,作为对这些的回报通常是继续保持其市场的领先地位。大多数弱势品牌喜欢选择追随而不是向他们挑战,巨无霸们对夺走他们顾客的做法绝对不会善罢甘休!如果挑战者在较低的价格、改进的服务或增加产品的特点方面获得差异化优势,那么,巨无霸们可以很快找到对策并瓦解这一攻击,他们往往可能有更好的持久力,当然也有完全漠视的恐龙企业,为忽视对手付出了惨重的代价。一场恶战有可能使双方两败俱伤,这意味着挑战者在进攻前必须三思而后行。为了不引起竞争性的报复,可以采用模仿者的追随战略,在某些事情上仿效巨无霸们,比如商标、招牌、色彩、口号等,但在包装、产品、价格、渠道等上又有所不同,领先者并不注意模仿者,而模仿者也不攻击领先者,模仿者的行为甚至帮助领先者避开垄断的指控。肯德基作为快餐的巨无霸,暂时不会注意到这样一个和自己区别度极高的模仿者,即使人家开在自己店的对面,因为他们有足够的自信自己的核心竞争力是不能模仿的。吉阿婆借助“开封菜”打打招牌,也没一口气开个1000家店,人家也就睁只眼闭只眼了。从吸引眼球的角度,无疑是成功的,您瞧,咱不也忍不住码几个字喷喷口水么?
由于服务本身是无形的,顾客常常在购买之前需要通过一些线索或者有形展示来对服务进行评价,并在消费过程中以及消费完成后对服务进行评价,从而形成整体的服务体验。招牌、陈列、宣传品都是有形展示,服务场景的设计也可以影响消费者的选择、期望、满意度及其他行为,这对形成初步印象和建立顾客的期望意义重大,因为它在形成第一印象时十分重要。当顾客面对一个从没有消费过的不熟悉餐厅时,通常会寻求环境的提示来帮助自己,从分析招牌开始,从而形成他们的期待,这是不是肯德基新开的子品牌店呀?顾客把环境当成能力以及提供服务的方式的一种暗示,它是无形服务的有形表现,特别对建立新顾客的期望和那些刚刚开业,并希望树立某种形象的企业来说,这种包装的作用尤其重要。
借位归借位,东西还是自己的,采用这样的战略往往要伴随着补缺战略,因为追随者一般都比较弱小,打出知名度仅仅是个开始,美誉度和顾客的忠诚度不是光靠知名度就能获得的。真正把自己的品质做好,扎扎实实做好几个样板店,形成完备的加盟规则和管理规范,切实考虑到加盟商和顾客的利益,才能长久生存和发展下去,不知道“肯德基的老伴”是不是也喊着“做中国的某某某”,但愿不是又一家荣华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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