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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量子:风山渐_周易入门基础知识无量子易经六十四卦详解
2020-04-23 1856

无量子,当代道家学者,养生学专家,易学专家,2018年国际易学奖提名者。农民。隐士,出生于湖南乌龙山,洛书草堂创建人,国学大师,建筑风水大师,殡葬学专家,草药专家,养生学专家。

风山渐

【原文】渐:女归吉。利贞。

【译文】渐卦:女大当嫁,这是好事。这是吉利的贞卜。

【注释】渐,卦名。本卦为异卦相叠(艮下巽上)。上卦为巽,巽为木;下卦为艮,艮为山。木植于山上,不断生长。喻人立身于道义,培养其德行,进而影响他人,移风易俗。所以卦名曰渐。渐,就是渐进的意思。

归,古代以女子出嫁为归。

【原文】《彖》:渐之进也。“女归吉”也,进得位,往有功也。进以正,可以正邦也。其位刚得中也。止而巽,动而不穷也。

【译文】《彖辞》说:渐,就是渐进的意思。本卦初爻为阴,进而升为第二爻、第四爻,皆以阴爻而居阴位,这种卦象显示,女子出嫁,可得主妇之位,能持家庭之政。推而广之,君王能正其位,治其国。渐的下卦为艮,艮义为止;上卦为巽,巽义为逊。像人沉着而谦逊,无往不利,永不困穷。

【注释】渐之进也,朱熹说:“之字疑衍。”朱说是。此句当为“渐,进也”。

“进得位”两句,本卦初爻为阴爻,居阳位,升进而至于第二爻、第四爻,皆居阴位,是位像相得,喻女子出嫁夫家,得主妇之位。

其位刚得中也,此以九五爻象、爻位为据。九五阳爻,为刚,居上卦中位,第五位又为阳位,是性相合而位得中。喻君王正其位,治理其邦国。

止而巽,本卦下卦为艮,艮为山,其象为静止;上卦为巽,巽义为逊。沉着谦逊是渐卦的品德。

【原文】《象》曰:山上有木,渐。君子以居贤德善俗。

【译文】《象辞》说:本卦下卦为艮,艮为山;上卦为巽,巽为木,木植山上,不断生长,是渐卦的卦象。君子观此卦象,取法于山之育林,从而以贤德自居,担负起改善风俗的社会责任。

【注释】善俗,《释文》:“善俗,王肃本作善风俗。”善,改善。

【原文】初六:鸿渐于干。小子厉,有言,无咎。

《象》曰:小子之厉,义无咎也。

【译文】初六:鸿雁走进了山涧。筮遇此爻,警惕小孩顽皮,遭遇危险,应该加以谴责,则没有灾难。

《象辞》说:小孩顽皮遭遇危险,因为有家长呵责制止,理应不会出事故。

【注释】鸿,王弼说:“鸿,水鸟也。”渐,进,走到。干,《释文》“荀、王肃云:山间涧水也。”即山涧。鸿渐于干,这是象占之辞。本卦六爻均以鸿雁为占,所占多为日常生活中的事情,《象辞》则附会解释。

小子,指小孩。育,沙少海先生说:“当借为*。篆文言与*,形近而讹。《说文》:“*,语相诃拒也。训诃责、谴责。”

【原文】六二:鸿渐于磐,饮食衎衎。吉。

《象》曰:饮食衎衎,不素饱也。

【译文】六二:鸿雁走上水边高地,饱饮饱食,自得喜乐。筮遇此爻,吉利。

《象辞》说:饱饮饱食,自得喜乐,喻指其人,自食其力,从不白吃白喝。

【注释】磐,本作般。王引之说:“《史记?孝武纪?封禅书》、《汉书?郊祀志》并引武帝诏曰:‘鸿渐于般’。孟康注曰:‘股,水涯堆也。’其义为长。”水涯堆,犹言水边高地。衎衎(kàn),《礼记?檀弓》上。“饮食衎尔。”郑玄注:“衎尔,自得貌。”

【原文】九三:鸿渐于陆。夫征不复,妇孕不育,凶。利御寇。

《象》曰:夫征不复,离群丑也,妇孕不育,失其道也。利御寇,顺相保也。

【译文】九三:鸿雁走到旱地上。筮遇此爻,丈夫出征可能不再回返,妇女怀孕可能流产,这是凶险之兆。但有利于抵御敌寇。

《象辞》说:丈夫出征不再回返,说明其人掉队遇险。妇女怀孕而流产,说明其人失其保胎之道。利于抵御敌寇,说明国人能够同心同德,保家卫国。

【注释】丑,《尔雅?释诂》:“丑,众也。”

【原文】:鸿渐于木,或得其桷,无咎。

《象》曰:或得其桷,顺以巽也。

【译文】:鸿雁飞到树木上,有的停息在河边堆放的桷木上。筮遇此爻,没有灾难。

《象辞》说:有的鸿雁停息在河边堆放的桷木上之所以没有灾难,因为阴爻居于九五阳爻之下,像人有驯服而又谦逊之德。

【注释】桷(jué),《说文》:“榱也。椽方曰桷。”圆的叫椽,方的叫桷,房屋顶上承瓦的木条。

顺以巽,此以、九五之爻象、爻位为据。顺,顺从。巽,谦逊。

【原文】九五:鸿渐于陵。妇三岁不孕,终莫之胜,吉。

《象》曰:终莫之胜,吉,得所愿也。

【译文】九五:鸿雁走到山陵上。筮遇此爻,妻子多年不能怀孕,但始终不会被人取代,吉利。

《象辞》说:始终没有被人取代,吉利,妻子实现了与其丈夫和谐白头的愿望。

【注释】胜,胜过,取代。莫之胜,是说没有人能取代她。

【原文】上九:鸿渐于阿,其羽可用为仪,吉利。

《象》曰:其羽可用为仪,岩,不可乱也。

【译文】上九:鸿雁走到山头上,它的羽毛可用来编织舞具。这是吉利之兆。

《象辞》说:鸿雁的羽毛可用来编织舞具,这是吉利之兆,编织舞具的羽毛应该纯而不杂,像人心志不乱。

【注释】阿,原讹为陆。恒作陆不仅与九三爻辞重复,且不协韵。江永、王引之、俞樾均说是阿之讹。阿、仪古为韵。今据改。《说文》:“阿,大陵也。”

仪,古人文舞的道具,用鸟羽编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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