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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心:《你可以对孩子“想丢就丢,想要就要“吗》
2016-01-20 8057
对象
父母或是将要做父母的人
目的
亲情关系与姻缘关系
内容

案例:我17岁在外面打工谈了个男朋友生了个女儿,后来因为很多原因分手了,孩子被她爸带回广西,可是不让我知道关于孩子的任何事,已经七年了没有见过孩子,现在我想要回女儿,可是他却提出要10万块钱,我觉得不应该拿孩子来做交易,我还能走法律程序要回女儿吗?

 1、可以走法律 程序的

 2、但是有一点你要考虑,孩子己经七岁了,六岁之前是培养亲子关系的重要阶段,也就是说,你错过了最好的建立亲子关系的时段,您的孩子很难与你有亲情的。即便要回来,孩子会对你有恨意的!一生都很难消磨掉的

 3、走法律程序要回孩子有些难度,毕竟法院要考虑孩子的成长环境;七年了才想起来,这就是问题了。你可以申请要求看孩子的权利,我觉得这倒是很现实的。希望帮上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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