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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丽:【形体美的标准】,快来测试一下吧!
2016-01-20 2703

1.以肚脐为界,肚脐到头顶与肚脐到脚跟的比例应是5:8。

2.身体的中点应在耻骨联合处。




3.平伸双臂,两中指指尖之间的距离应等于身高。

4.头高应等于身高的1/8。

5.乳头与肩胛骨应在同一水平线上。



6.大腿正面的宽度应等于脸宽。

7.跪下的高度应等于身高得3/4。

8.颈围应等于小腿围。




9.肩宽应等于身高的1/4减4厘米。

10.胸围应等于身高的1/2。

11.腰围应等于胸围减20厘米。

12.臀围应等于胸围加4厘米。




13.大腿围应等于腰围减10厘米。

14.小腿围应等于大腿围减20厘米。

15.足颈围应等于小腿围减10厘米。




16.大臂围应等于1/2大腿围。

17.前臂围应等于大臂围减5厘米。

18.手腕围应等于前臂围减5厘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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