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管
城管一词,在大多数百姓眼中是个深恶痛绝之词,和地痞流氓并没有太大差别,只不过多了一套类似警察又像是保安的制服,名正言顺的干些欺行霸市、凌辱百姓的勾当。不知道城管这一个职位从何时开始设立的,但最近几年关于城管的负面新闻从来就没有断过,暴力执法,殴打小商贩,野蛮拆迁。种种暴行一次次刺激着我们老百姓的底线,最近湖南临武城管致死瓜农邓正加一案,更是血腥异常。作为瓜农在这个季节把一车西瓜拉到县城去卖,本是天经地义之事。没想到竟然惹恼了城管,没想到丢了自家性命,更没想到当地政府仍然欲盖弥彰,用一个“倒地突然死亡”来为整个事件遮羞,甚至动用武警抢夺尸体。在政府的强大攻势之下,目前来看邓的家属也只好息事宁人,以期多换点补偿。与此同时,哈尔滨某街道又报道出城管殴打瓜农的新闻,事实上,在华夏大地随时随刻都有城管耀武扬威的身影和嚣张跋扈的气势。一个城市如果没有了城管,还能叫城市吗?
百度“城管”,没有严格的定义,官方也没有给个准确的说法。有几个解释是国外媒体给予的,1、中国地方执法者,在执行任务过程中常常会卷入一些公众冲突事件。--《泰晤士报》;2、主要的任务就是驱赶街头无照商贩,以及检查各类许可证。--《印度媒体》;3、一些处理轻微犯罪和无序状态的雇员。--《卫报》;4、一种警察力量。--《每日电讯报》。关于城管的职责,百度上给了七条:1、贯彻实施国家及本市有关城市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及规章,治理和维护城市管理秩序。2、组织起草本市有关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研究提出完善本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体制的意见和措施。3、负责本市城管监察行政执法的指导、统筹协调和组织调度工作。4、负责本市城管监察行政执法队伍的监督和考核工作。5、负责本市市政设施、城市公用、城市节水和停车场管理中的专业性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城管监察队伍行政执法中跨区域和领导交办的重大案件的查处工作。6、负责本市城管监察行政执法系统的组织建设、作风建设、队伍建设以及廉政勤政建设工作。7、承办市政府及市市政管委交办的其它事项。从上述职责来看,城管应该是城市管理秩序的维护者,更应该是为老百姓服务。可惜的是,在现实中,城管一次次扮演着城市文明中最野蛮的角色。究其原因,无外乎以下几点。
首先,是城管的来源。这些年在扫黑打非中,城市流氓好像越来越少了,但并不是绝迹在城市之中,而是大都混到了城管的队伍中去。一个城市的城管队伍,有正式编制吃皇粮的并不多,大都是临时工。前段时间延安一男一女城管暴踩商户头部,经过人肉搜索,二人都是流氓出身。这种流氓一旦披上了合法的外衣,自然在执法过程中更加肆无忌惮。所以在临武城管对付瓜农的时候,可以大声高喊望死里打。当邪恶用正义作为招牌,只会更加邪恶。
其次,城管成为当政者最有力的执法武器。面对各种群众事件,尤其是面对钉子户,小商贩随意摆摊等不守规矩的行为,如果出动警察、武警,有大材小用之感,而且当地政府想调动诸如军队、警察亦非易事。而城管可以召之即来,挥之即去,随时调度,喊到哪打到哪。而城管的临时工身份,更为各种暴力执法带来的恶果最大程度的减轻影响,灵活运用,大不了解聘当事人而已。我们可亲的政府可以推脱的一干二净,继续扮演和谐社会制造者的光辉形象。
再次,离不开政府部门的大力支持。这也是个制度性问题,城管本身的产生,就是政府一手扶植而成。对于这个灵活的暴力工具,政府部门自然疼爱有加。城管是暴力的傀儡,政府才是暴力后面的最大黑手。为了与民争利,为了维护所谓的良好治安形象,为了建设各种文明城市,暴力往往是最好的解决方式,所以各地政府都不遗余力建设城管队伍。一旦出了事情,政府自然会百般斡旋,比如,临武县政府发明的“倒地突然死亡”,把本来三岁孩子都明白的真相搅和成一窝粥,然后让相关责任人轻松逃脱惩罚。
城市本应该文明的聚集地,在国家城镇化的口号下,城市会越来越多,越来越大。在急速膨胀中,各种杂音自然随之而来。本来很多矛盾可以自行化解或者政府加以有效引导亦会消除。可惜,政府总是急于在最短的时间干出最好的政绩,于是乎,城管便成了政府的急先锋,冲杀在第一线。政府如果不能有效转变自身的姿态,不能抱着为人民服务的理念,城管依然会在柔弱的老百姓面前扮演最强悍的角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