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访黄德华: 医药代表如何监管?
中青报法治版记者王梦婕
1、 中国青年报:作为该领域的资深实战者,您如何看待医药代表这一职业的作用?
黄德华: 医药代表的社会核心价值在于“宣药疗疾,救夭伤人命”。医生良伴是它的职业定位,良医伙伴是它的终极目标。医药代表是播药济患的好职业,但他们必须坚持药德,把患者的利益放在第一位。
2、 中国青年报:据您的了解,当前医药代表在我国的运作现状大致如何?存在哪些较为突出的问题?造成了哪些领域的危害?
黄德华:医药代表最“杯具”性,它已经成为当代中国人“用药贵”的帮凶职业。存在两大突出问题:
第一,我国政府与社会公众对医药代表的认识错位,导致对医药代表的监控缺失。我国医药代表的称呼“豆你玩”,让人眼花缭!我国有“医药代表、药品代表(简称药代)、药品信息员、药品推销员、药品代理员(简称药代)、药品业务员、药品营销员、学术代表、市场代表、医药营销代表、医药销售代表、药品枪手”等10多种称呼。它们按照商事法分为买卖商和牵连商。药品销售员属于买卖商,他们手中有药品。医药代表的法律本质是牵连商,他们手中没有药品。在我国,它们经常交织在一起。我国所有规范医药市场的法律政策都因医药代表认识错位而遭受“姜你军”。
第二,我国政府与社会公众对医药代表行贿等负面行为的惩罚错位,导致对医药代表的监控失效。医药代表行贿的资源哪里来的?医药代表的高薪酬是谁制定的?答案很简单,药企高管!药企高管是药品销售政策的制定者,是药品乱象和行贿腐败的源头;医药代表只不过是跑腿的!与其说,好端端的医德,给医药代表废了;不如说,好端端的医德,给药企高管废了。这些不法高管们却“鸽你肉”而逍遥法外。
我国已有300多万的人在从事医药代表工作,如果1位医药代表年行贿12万元人民币,我国医药行业的年行贿资金就达3600多亿人民币。俗话说,羊毛出在羊身上,这些巨额的行贿费用实际上都是患者及其相关利益者买单的。医药行业的行贿已造成国家资源的极大浪费,社会的人道普世价值严重受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