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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礼新:胡礼新律师受邀在北京律协做股权激励实务讲座
2018-06-13 2007

6月8日,北京市律师协会公司法专委会举行“股权激励中‘股权结构’的设计奥妙”的主题交流活动,著名股权律师、北京律协公司法专委会委员胡礼新作为主讲嘉宾,结合其丰富实操经验为大家带来一场精彩的分享。

此次活动由北京市律协公司法与法律风险专委会副秘书长赵松梅主持,参会人员包括该专委员副主任郎元鹏律师、秘书长严涛律师、组长王传巍等60多位律师。



胡礼新律师专长领域为股权激励、股权纠纷、股权融资、股权结构设计,在公司股权领域有着丰富的实操经验,著有《中小企业股权激励实操》一书。

胡礼新律师在主题演讲中,首先分析了股权激励中的几种常见股权结构——激励对象直接持股、成立有限公司作为持股平台间接持股、成立有限合伙企业作为持股平台间接持股,并对支付宝股权结构进行深入形象的实例分析。



有效的股权结构设计对股权激励影响重大,胡礼新律师分析了三方面价值:

1、对员工的股权激励可以分层实施,分类安排;2、搞懂有限公司与有限合伙企业的特性,并充分运用其优势实现以小博大的控制目的;

3、股权利益重大,失控风险严重,须多层防护,方能多层安全。

对于如何有效巩固创始股东控制权,胡礼新律师表示,从对创始股东控制权威胁和激励对象减持自由度两个维度进行对比分析发现,直接持股对创始股东控制权威胁最大,所以如果要保住创始股东控制权尽量避免直接将公司的股权给激励对象,而应当在实际经营的公司上面建立股权持股平台,再用持股平台上的权益对激励对象实施激励,这样可以有效巩固创始股东控制权。

胡礼新律师还表示,不同持股结构还会带来税收差异,他通过对三种不同股权结构的深入讲解和对比分析,让参会人员清楚地了解“转让股权所得税及增值税综合税率”各不相同,其中,以公司为持股平台的股可权结构设计时,税收最高,依据我国《企业所得税法》和《个人所得税法》,在不考虑税负优惠和税负筹划的前提下,税率为1-(1-25%)(1-20%)=40%。



胡礼新律师还通过亲自操作的一个实际案例进行讲解,让参会人员全面了解股权激励时如何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进行股权结构设计,即让控制权变得牢固,税率降低,同时又可有效防范公司决策僵局。

最后,胡礼新律师还解答了现场参会律师的提问。此次主题分享活动现场座无虚席,不少后到的律师站在通道上一直听完胡律师的演讲。



源自:法制晚报法律资讯

2018-0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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