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龙贤,金龙贤讲师,金龙贤联系方式,金龙贤培训师-【讲师网】
金龙贤:军事化管理对学生教育的意义
2016-01-20 20779

军事化管理对学生教育的意义

        当前未成年人犯罪行为和校园暴力现象频频发生,实在令人痛心。青少年的教育问题日益引起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一部分青少年出现了经常顶撞家长与老师、抽烟喝酒打架早恋、厌学逃学、迷恋网吧彻夜不归、有的离家出走、还有的甚至出现了寻衅滋事、强行索要他人财物、抢劫偷盗、沾染吸食毒品等严重不良行为。而这些学生在普通学校接受的一般教育不能达到预期效果的。所以为了立足教育、挽救孩子、科学育人、培养人才;关心、爱护、尊重学生;不歧视、不厌弃、放弃学生;做到为孩子着想,为家长解愁,为普通教育服务,为社会分忧,为国家育人。我选择了特训行业成为了一名教育工作者,在特训教育这5年来,我认为军事化管理,对学生的教育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以训练促管理,重细节促养成;以管理促教育,重转化促德育;以管理促学习,重提高促文化。      

        军事化管理。什么是学校军事化管理?简言之,学校军事化管理就是学校内部像部队一样实行军事化管理,将学校的日常管理与部队作风相结合,并就此体现出学校理念和军魂精神。军事化管理以严格、统一、规范、高效为主要特点,并强调学校管理作风渗透到学校管理与教育之中,更好、更有效地为学校管理教育服务。

 一、学校实行军事化管理有利于快速的营造一种全新的生活和学习环境,提高适应能力。
       学生在入学前后,对学生军训,使学生尽快投入到校园环境当中来,这是很有必要的。第一是让学生尝试到独立自主。第二是让学生懂得了做什么事都要坚持,因为坚持就是力量,不然的话就会半途而费。军训,教学生怎样做人,怎样吃苦耐劳,怎样迎接挑战,怎样把握自由与纪律的尺度。军训,是学生增长才干的机遇,也是对学生自我能力的挑战。通过军训学生组织去煅炼,去磨砺,其目的是:增强国防意识与集体主义观念,培养团结互助的作风,增强集体凝聚力;军训,还能提高学生生活自理能力,培养思想上的自立和独立,还能帮助学生养成严格自律的良好习惯。好的军训教育会使学生,接受全新的教育观念,使学生很快适应到学校环境中来,适应学校里的人,适应学校的管理教育,适应学校的训练生活。

 二、军事化管理有利于快速的改变学生的行为习惯,加强纪律性、提高自制能力。
       学校对学生实行寄宿制、封闭式军事化管理,隔绝外界社会不良影响,纠正学生远离网吧,远离社会闲杂人员,确保学生在安全、健康、文明的环境内学习。这样给改变学生不良习惯,创造了环境。学校实施军事化管理和教育,加强学生纪律性,严格检查学生学习,出操,活动和行为异常,及时予以纠正,教育和批评。

三、军事化管理有利于快速的构建新的集体和团队,增强凝聚力。
      军事化管理,使学生认识到集体就是一个大家庭,作为集体的一份子就要为集体出一份力。“团结就是力量”那样,一个人的力量是渺小,大家团结起来就是巨大的力量。学生通过接受长期的军事化管理,会自觉融入集体,责任感、荣辱观随之提升、奉献精神得到充分发挥。在集体中,进行科学的奖励和批评,很有利于学生相互学习,充分认识自身优缺点,利于学生整体素质提高。

 四、军事化管理有利于快速的培养孩子的坚强毅力。
       吃苦教育是军事化管理的又一特征,学生长期在家庭温室中,怕吃苦、怕劳动,而军事化教育以严格训练为前提,学生在管理中会得到学习和精神的磨砺。在吃苦受累的同时,提高了思想认识。

 第五:军事化管理利于预防突发事件和应急自然灾害。
       自然灾害对人类生活危害很大,很多学校,进行了相关应对自然灾害的逃生演练,学校在紧急集合演习当中,再次证明学生纪律性和应急能力培养的必要性。军事化管理很能全面提高学生素质,在突发事件发生后,学生能不紧张、冷静机智、安全有序的予以应对各种困难,这是军事化管理效果的最佳体现。
   

       总之,为了青少年健康成长,为了努力培养学生的综合素质,提高老师、教官对学生的转化教育效果。实施军事化管理势在必行!实施军事化管理,是学校管理教育的有效手段!为学校稳定、和谐,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上一篇

Copyright©2008-2024 版权所有 粤ICP备2023139143号-5 浙公网安备 33010802003509号 杭州讲师云科技有限公司
讲师网 www.jiangshi.com 直接对接10000多名优秀讲师-省时省力省钱
讲师网常年法律顾问:浙江麦迪律师事务所 梁俊景律师 李小平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