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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硕南:梁硕南老师就《劳动合同法》的影响接受 《瞭望东方周刊》记者采访
2016-01-20 5648

梁硕南老师就《劳动合同法》的影响接受 《瞭望东方周刊》记者采访

2007岁末深圳劳资走向观察

2008-4-9 《瞭望东方周刊》记者 秦

《劳动合同法》是否能如立法者所愿,伴着春天给中国的劳动者带来保护呢

2007年岁末,深圳,新年的脚步有些慌乱。

该市劳动保障局,每天来投诉的人排起长队,继华为鼓励7000名老员工辞职风波后,更大范围的人事变故正蔓延这个聚纳了几百万打工者的年轻城市。

这个现象发生在《劳动合同法》实施前夕。这部直接影响现今中国1.4亿产业工人和近1000万企事业单位的法律,它的立意如此明显——  保护30年来一直处于弱势的劳动者。

你不再是本厂员工

2007年12月30日,是工厂限定彭安轩离开的最后日子。此前,彭在该厂连续工作12年,担任该厂经理,是其法定代表人之下级别最高的员工。

1995年2月,29岁的彭安轩以“生产控制”职务受聘深圳市宝安区观澜恒辉制品厂,并在一年后升任经理。“我把一生最美好的时光都奉献给了工厂。可就在期待已久的《劳动合同法》实施前夕,我被解雇了。”

与彭安轩同时被解雇的还有其他30名工人,大部分工龄10年以上。实际上,恒辉制品厂所有在册员工不过50余名。

2007年12月14日,厂里贴出通知,指明这31名员工在12月30日合同到期后将不再被续约。“此前没有任何征兆,”彭安轩说。

据彭安轩讲,在2006年底他的合同到期之后,工厂给他一份新的一年期合同让他续签。但对《劳动合同法》有所了解的他知道自己已经在厂里工作了11年,有权要求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于是他向厂方提出要求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厂方当时不同意他的要求,只是答应再签一年固定期的合同。之后此事搁置下来,双方均未再提劳动合同的事情。

可就在14日,厂方给他发来一纸通知:“彭安轩先生:现因你的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本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根据1997年《劳动法》予以开除。”像其他被清退的工人们一样,他异常吃惊。

“一年没有签劳动合同让我在这里干,现在突然要把我开除。”彭安轩觉得厂方的做法太可笑。“我去找厂方理论,厂方根本指不出我具体在哪些工作中有营私舞弊行为。”

随后,在当地劳动监察部门的介入下,彭安轩向厂方提出经济补偿。以彭每月7500元工资计,每年补偿一个月工资,再加上工厂拖欠彭本人的5600元工资和未提前一月通知解聘而补偿的一月工资,彭提出103100元的经济补偿。

目前就补偿金额,双方尚未最后商定。

在为观澜制品厂服务12年后,彭安轩41岁。“适度补偿也许可以暂时让我免除生活忧虑。”他说。

中小雇主们的上书

类似彭安轩所在公司规模的中小加工制造企业,在深圳数以万计,基本是外资和民营企业。

20多年前,当深圳打开大门时,曾以优惠的政策、低廉的门槛吸引了众多海内外投资,内地大批刚刚从农田里解放出来的劳动力涌入深圳,他们的血汗迅速成就了深圳的“世界工厂”。

而今,伴随着进出口总额和贸易顺差持续增长的光环,一亿条牛仔裤换回一架波音飞机的经济增长模式,正在被这个已然富裕的城市反思和调整。

2004年,深圳将自己定位为“国际化区域性金融中心”。2007年的《深圳市产业结构调整优化和产业导向目录》,制造业被列入该市淘汰类企业。

2007年12月22日,一群中小雇主致信温家宝总理,信中称,他们进驻珠三角已有10余年,大多是来料加工企业,随着近年来人民币升值和内地物价上涨,引起工资及成本上涨,综合成本上涨可达每年15%~20%,已令很多工商经营者无利可图。2008年1月1日施行的《劳动合同法》,更会增加企业成本,令珠三角设厂企业,面临大规模倒闭。

“如果连劳动力成本都无法负担的话,这样的企业还是任其倒闭吧。”深圳市知名劳动人事专家、深圳梁硕南劳动咨询事务所主任梁硕南表示。

梁硕南日前去东莞给百余名企业家讲解《劳动合同法》时,也有部分雇主向梁抱怨企业用人成本会因新法实施而大幅增加。梁明确表示,以现在的成本核算,新法实施对企业造成的影响不会很大,对大的规范企业,影响更小。“绝对不会造成大规模破产。”梁断言。

梁表示,企业担心最多的就是加班费的按时发放、保险保费成本的增加以及终止合同时的经济补偿。从目前整个珠三角来看,很多用工企业管理不规范,拖欠加班费、没有为员工上保险、随意终止合同的情况很普遍,这本身就需要企业从自身管理上解决。

“我觉得新法还是相对公平的,企业家不必过多担心。”梁硕南说。

“要么梯度转移,要么就倒闭。新法的实施,对劳动力密集的低端企业,冲击巨大。”香港工业总会深圳代表处会务主任卢丽淑说。该会今年一项调查显示,港资企业在珠三角共设有5.52万间制造企业,约占珠三角制造企业的半数。

2007年下半年以来,该会已经多次组织港商去越南、印度和中国内地考察,但是真正动起来的厂子还很少,“毕竟对深圳熟悉了,换个地方,也许劳动力成本降低了,其他成本又攀升了。”卢丽淑说。

半个月前,经济学者张五常在深圳讲课时说,“中国未富先骄,要搞劳动合同法,又要提最低工资。”台下数百名企业家掌声如潮,他们中大多数都在珠三角拥有多家制造型企业。

深圳发展了,我却离开了

在2007岁末众多的被解雇劳动者中,像彭安轩那样经过自己奋斗,取得深圳市户籍,在深圳购买住房的毕竟是少数,更多的,是在深圳打工生活了十多年、依然要拖家带口返乡的劳工。

46岁的胡海龙即是如此。2007年12月30日,他和在同一厂子打工的妻子同时被解雇,正在读初一的14岁的小女儿也将随着父母的失业回乡读书。

12年前,在老乡介绍下,在湖北通江乡下务农的胡海龙第一次来到深圳,成为深圳公明上村的龙钻纸品厂的一名员工,每月350元工资。

“那时候我感觉很幸福,每月只给自己留50元,剩下的都寄回家里。”胡海龙很安心这份工作。

正是在这一年,《劳动法》颁布实施,其第十六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

可是胡海龙与工厂签署的第一份正规劳动合同是在2007年7月,合同期限半年。

胡海龙依然知足,他觉得只要有工作,有钱赚,可以供养读大学的二女儿,周末还可以跟老婆和小女儿团圆,这就很好了。

而今,胡海龙每月可以拿到1700元左右,伴随着他工资的不断增长,是深圳一天一变的快速发展。“当年我是厂里的第一批员工,厂子刚建时,周围都是荒山,没有马路,没有路灯,没有集市。现在,这里高楼大厦,一切都有了,我却要离开了。”胡海龙说。

2007年12月5日,厂方给14名员工下达了终止合同通知书,表示将不再与其签署劳动合同,其中包括胡海龙夫妇。

胡海龙将原因归于自己的工会主席身份。2007年5月,在一场劳资纠纷后,胡海龙通过工人们投票选举,成为该厂工会主席。“老板一定觉得我给他制造了不少麻烦。”胡海龙说。

这是一个台商投资经营的有180余名员工的小型制造企业,厂方称,之前除了员工打架斗殴,很少解聘过员工。而这次是规模最大的一次。

一下子没了工作的胡海龙,带着《劳动合同法》和《工会法》四处申诉,按照《工会法》,基层工会专职主席自任职之日起,劳动合同期限自动延长。基层工会主席,一般任期三到五年。

“我就是想要回自己的工作,我的身体条件绝对不影响正常工作。”胡海龙觉得相比周边其他不规范企业,龙钻厂还有双休日,有医疗保险,有加班费,已经很知足了。“实在不行,我只能希望厂子给我一定经济补偿,我和老婆就带着孩子接着回家种田去。”

12年一轮回。12年前,《劳动法》没有给胡海龙带来相应的保护; 12年后,旨在保护弱者的《劳动合同法》却让胡海龙没了工作。

最后的结果会怎样?胡海龙还在等待。

等待春天到来

梁硕南的岁末也异常繁忙,以他名字命名的劳动咨询事务所,每天都有数名来咨询的企业家或劳动者。

“未来2至3年,劳动争议案件将大幅增多。”梁硕南推测,“新法的顺利实施,至少需要3年适应期。”

“很多条例还不明晰,有争议,相关细则和配套法要尽快出台,否则新法制定的初衷将难以实现。”梁硕南说。

2007年的冬天,众多的劳动者和雇主花钱买来《劳动合同法》研究,越来越多的人在讲述、解释、学习或者规避这部新法。

2006年,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数据显示,中国拥有1.4亿名产业工人,中国职工收入的总和占GDP比例在13%左右。在过去20年间,这一比例持续下降。

对于许许多多的胡海龙们而言,深圳之于他们,就像其依附了10多年的厂子一样,从来都是别人的。

“这对劳动者是不公平的,劳动力的低成本状况必须要改变。”梁硕南说。

2007年12月17日,广州市出台紧急文件,防范企业“抢闸”炒人,即使是合同期满终止劳动关系的,超过20人就要纳入劳动部门监控视野。

《通知》规定,除非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被人民法院宣告进入法定整顿期间;或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属于市政府确定的困难企业范围,用人单位可以依法进行规模性裁员。“其他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必须与劳动者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不得解除劳动关系。”

“这个文件就是为了防止单位利用年底合同到期,终止合同规避新法的。”广州市劳动保障局副局长陈建龙表示。

“从目前来看,深圳的劳资关系基本和谐,与往年相比,没有明显升高比例显示企业规模化裁员。”深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劳动关系处冯力介绍。

新年已至,寒冬尚在继续,《劳动合同法》是否能如立法者所愿,伴着春天给中国的劳动者带来保护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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