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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与人力资源咨询、培训专家
梁硕南: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等新法重点、难点、
2016-01-20 37425
对象
企业董事长 总经理 人力资源总监 劳动仲裁员 法官 律师等工作和管理相关人员
目的
梁硕南老师通过剖析典型劳动争议案例的方式为企业老板和人力管理高管传授预防、规避或应对劳动用工管理、社会保险管理、规章制度管理和人力资源管理法
内容
随着“五大法律”(《劳动合同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就业促进法》、《社会保险法》、《职业病防治法》、“四大条例”(《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工伤保险条例》、《企业工资条例(草案)》)、“三大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四)》、“一大规定”(《企业民主管理规定》)的颁布实施或征求意见,加上金融危机的影响一直阴云不散,很多企业面对新时期的劳动用工管理、社会保险管理、规章制度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及劳动争议处理显得无所适从,甚至束手无策:业务少了,成本高了;假期多了,工资高了;合同长了,员工懒了;炒人难了,官司输了;过去炒人赔一,现在炒人赔二;……妈的,简直没法经营了!但也有不少聘请了劳动法专家和人力资源专家完善劳动用工管理制度和人力资源管理制度、设计薪酬福利方案和绩效考核方案的企业感到:制度完善了,管理轻松了;员工纪律性增强了,积极性提高了;成本减少了,效益提高了;官司虽偶尔有,却赢多输少了;……其实,劳动合同法等新法也不是什么洪水猛兽,没有什么可怕的! 究竟新时期的劳动用工管理、社会保险管理、规章制度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及劳动争议处理有什么新规定、新特点、新变化?存在哪些重点、难点、热点问题?如何预防、规避或应对劳动用工管理、社会保险管理、规章制度管理和人力资源管理的法律风险?这是每一位企业老板和人力资源管理者都需要学习和掌握的一门学问或技术。劳动法专家、社会保险法专家、人力资源管理专家、合同制度设计专家、劳资谈判专家、资深培训师——梁硕南老师通过剖析典型劳动争议案例的方式为企业老板和人力管理高管传授预防、规避或应对劳动用工管理、社会保险管理、规章制度管理和人力资源管理法律风险的方法和技巧。 ◆课程特色 梁硕南老师授课的最大特点就是强调规章制度、劳动合同及相关协议在企业劳动用工管理、社会保险管理、规章制度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及劳动争议处理中的重要作用,通过为包括美的集团、中国石油在内的大中小型企业设计完善规章制度、劳动合同及相关协议,以及处理劳动争议案件的实战经验和案例,结合新法之下劳动用工管理、社会保险管理、规章制度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及劳动争议处理的新规定、新特点、新变化,把握劳动争议处理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通过活生生的典型劳动争议案例(不少还是梁老师亲自代理的案件),全方位、多角度传授规章制度制定、劳动合同管理和劳动争议处理的方法和技巧,以增强员工纪律性,调动员工积极性,预防、规避或应对劳动用工管理、社会保险管理、规章制度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及劳动争议处理的法律风险! ◆课程大纲 一、《企业民主管理规定》及企业规章制度管理重点、难点、热点问题全新解读与典型劳动争议案例评析 1、2012年最新发布施行的《企业民主管理规定》对职工代表大会的性质、职权、会议制度及代表人数、组成、选举等内容有何重要规定? 2、职工代表大会与工会有何不同?如何组建职工代表大会和企业工会?企业规章制度经与工会讨论并经工会同意实施,是否履行了民主程序? 3、没有经过民主程序制定及没有向劳动者公示的规章制度是否有效?如何履行规章制度制定的民主程序?如何有效公示企业的规章制度? 4、发生劳动争议时,《劳动合同法》实施前后的规章制度及《企业民主管理规定》施行前后的规章制度的效力是否存在区别? 5、劳动规章制度或劳动合同中关于“用人单位(甲方)可以根据本单位的经营状况、劳动者(乙方)的能力表现以及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合理调整劳动者(乙方)的工作岗位、工作地点和工资待遇” 的规定或约定是否有效? 6、绩效考核制度中关于“末位淘汰”的规定是否合法有效?在人力资源管理中如何正确运用绩效考核和末位淘汰? 7、何谓严重违反规章制度?何谓严重违反劳动纪律?何谓严重失职?何谓重大损害?“严重”和“重大”由谁说了算? 8、如何运用规章制度及劳动合同对违规违纪员工降职、降薪、调岗、辞退? …… 二、《劳动合同法》及劳动合同管理重点、难点、热点问题全新解读与典型劳动争议案例评析 1、已经连续两次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第三次签订劳动合同是否一定要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能否终止第二次到期的劳动合同而不签订第三次劳动合同? 2、因劳动者原因而未签订劳动合同,是否需要支付劳动者双倍工资?补签或倒签劳动合同是否仍需支付补签或倒签前未签劳动合同期间的双倍工资? 3、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如何计算?是计算正常工作时间工资还是包括加班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在内的全部工资总额? 4、入职超过1年、2年仍未签订劳动合同,是否仍需继续支付双倍工资?双倍工资的支付是否受1年仲裁时效的限制? 5、劳动合同期满后不及时续签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是否需要支付劳动者二倍工资?用人单位逾期终止劳动合同如何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或赔偿? 6、劳动者符合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条件,但不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否与其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不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否需要支付二倍工资? 7、用人单位或他人未经劳动者同意代替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以用人单位未与其签订劳动合同为由请求用人单位支付二倍工资的,能否得到劳动仲裁或法院的支持? 8、如何证明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和不能胜任工作?不能胜任工作是否等同不符合录用条件? 9、因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而调岗,能否根据薪随岗变的原则,同时调整劳动者的薪资待遇? 10、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了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在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劳动者以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十四规定的可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条件为由,请求变更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能否得到劳动仲裁或法院的支持? 11、劳动者以企业没有为其办理社会保险或者没有足额缴纳社保费为由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支付经济补偿,能否得到劳动仲裁和法院的支持? 12、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没有事先通知工会、解除不能胜任工作的员工的劳动合同没有先培训或调岗、因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解除劳动合同没有与员工先行协商、对从事职业危害的岗位没有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等情形是否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而需要支付员工双倍经济补偿金? 13、依法解除劳动合同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律后果有何不同?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和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如何计算?2008年的工龄和工资是否存在封顶和双倍问题? 14、用人单位实际存在拖欠、克扣劳动者工资等违法情形,但劳动者系以“待遇低、压力大;家中有事;身体不适”等原因为由提出辞职,后又以用人单位存在前述情形迫使其辞职为由而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的,能否得到劳动仲裁和法院的支持? 15、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但未能按月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用人单位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否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 16、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办理相关手续、支付工资报酬、加班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达成的协议是否有效? 17、劳动合同期满后因具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第(一)、(三)、(四)、(六)项规定情形而续延,劳动者因此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劳动者请求确认与用人单位之间形成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关系的,能否得到劳动仲裁和法院的支持? 18、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期限内通过“末位淘汰”或者“竞争上岗”等形式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以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为由请求用人单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支付赔偿金的,能否得到劳动仲裁和法院的支持? 19、用人单位经营期限届满不再继续经营,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劳动者请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的,能否得到劳动仲裁和法院的支持? 20、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没有依法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劳动者要求支付50%额外经济补偿金的,能否得到劳动仲裁和法院的支持? 21、用人单位虽与劳动者约定了竞业限制条款但未约定经济补偿,或者约定了经济补偿但未按约定支付的,该竞业限制条款对劳动者是否具有约束力? 22、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了竞业限制条款,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或者劳动者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给予劳动者竞业限制经济补偿的,该竞业限制条款对劳动者是否具有约束力? 23、在劳动合同存续期间,用人单位已向劳动者支付了竞业限制经济补偿,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用人单位未再向劳动者支付竞业限制经济补偿的,竞业限制条款对劳动者是否具有约束力? …… 三、《企业工资条例(草案)》及工资、工时、休假、加班管理重点、难点、热点问题全新解读与典型劳动争议案例评析 1、万众期待的《企业工资条例》对工资分配、同工同酬、劳动定额、工资支付、假期工资、加班工资、特殊工资、工资保障、法律责任等内容有何重要规定? 2、关于工资总额已包含加班工资的约定是否有效?能否约定各种奖金、津贴、补贴不作为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 3、实行计件工资制的劳动者,因未完成合理定额而被安排加班,企业应否支付劳动者加班费? 4、企业每天工作6.5小时,每周工作6天,即每周工作时间只有39小时,员工星期六上班是否应支付200%的加班工资? 5、法定节假日、年休假、婚假、产假等法定假期,企业应如何支付劳动者工资?实行计件工资、提成工资或者其他绩效工资制的职工,如何计算其休假期间的工资? 6、年休假天数按连续工作时间计算还是按累计工作时间计算?职工在不同用人单位工作期间,是否计为连续工作时间或累计工作时间? 7、年休假如何计算和起算?用人单位如何计算新进职工年休假天数?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应休未休年休假如何计算? …… 四、《社会保险法》及其配套政策法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全新解读与典型劳动争议案例评析 1、各种社保的缴费基数和缴费比例是多少? 哪些险种建立个人帐户?社保缴费多少记入个人帐户? 2、按月享受基本养老金的条件是什么?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不符合按月享受基本养老金条件的怎么办?可否延长缴费至满十五年或一次性缴足15年后按月享受基本养老金? 3、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可否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如何计算?退休时基本养老金如何计算和支付?如何确定待遇领取地和继续缴费地? 4、什么是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这两种保险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有何不同? 5、广东省和深圳市有哪些最新的社会保险政策?这些新社保政策对企业的社保管理及用工成本将产生哪些重大影响?对劳动者的社保权益又有哪些重要保障? 6、哪些医疗费用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哪些由个人帐户或本人支付?住院(大病)与门诊(小病)的医疗费用负担或报销比例有何不现同? 7、参保人员异地就医的医疗费用如何结算或报销?异地就医报销比例与参保地就医报销比例有何不同? 8、什么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这两种制度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有何不同? 9、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医疗保险关系可否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如何计算?如何办理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 10、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和失业保险金标准如何规定和计算?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及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如何计算? 11、职工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失业保险关系可否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如何计算?失业保险费如何计算和划转? 12、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需要符合什么条件?职工未就业配偶可否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 14、生育保险待遇及生育医疗费用由哪些项目构成?如何计发和支付?生育津贴低于本人工资时如可处理? 15、哪种情形应当认定为工伤?哪种情形视同工伤?哪种情形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故意犯罪、醉酒或者吸毒、自残或者自杀等情形造成伤亡的,可否认定为工伤? 16、职工工伤停工留薪期的工资福利待遇如何支付?由谁支付?停工留薪期与医疗终结期是否相同?由谁确认?一般多长? 17、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十级伤残的,具体享受哪些待遇?由谁支付相关待遇?用人单位可否解除或终止工伤职工的劳动关系? 18、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享受哪些待遇?由谁支付相关待遇?因工死亡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是多少? 19、无营业执照或者未经依法登记、备案的单位的职工伤亡,或者用人单位使用童工造成童工伤亡,用人单位如何承担一次性赔偿责任?依法用工与非法用工的工伤赔偿标准有何不同? 20、用人单位分立、合并、转让、承包经营及职工被借调、派遣期间受到工伤事故伤害的,工伤保险责任由谁承担? 21、劳动者以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其办理社会保险或足额缴纳社保费、导致其不能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其他保险待遇为由,要求用人单位赔偿有关损失的如何处理?如何计算赔偿数额? 22、劳动者因他人的侵权行为导致工伤的,能否同时得到民事侵权赔偿和工伤保险待遇双重赔偿? 23、劳动者离职一年后申请职业病诊断并确认患有职业病,且被劳动行政部门认定为工伤?劳动者能否要求原用人单位支付职业病或工伤待遇? …… 五、劳动争议重点、难点、热点问题及典型劳动争议案例评析 1、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住房公积金产生的争议,是否属于劳动争议? 2、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补缴(未缴或未足额缴)社会保险费产生的争议,是否属于劳动争议? 3.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用工关系产生的争议,是否属于劳动争议? 4.外国人、无国籍人或台港澳人员与用人单位因用工关系产生的争议,是否属于劳动争议? 5.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或台港澳企业未依规定通过相关就业服务单位,而直接招用劳动者产生的用工争议,是否属于劳动争议? 6.在校学生实习期间及高校毕业生见习期间,与用人单位因用工关系产生的争议,是否属于劳动争议? 7、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与所在用人单位之间发生的支付劳动报酬等争议,是否属于劳动争议? 8、劳动者与未经依法登记、不具备合法经营资格的非法用工主体因用工发生争议的,是否属于劳动争议? 9.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后,被该用人单位派往其他单位工作,并在其他单位领取工资或办理社会保险,因用工发生争议的,如何确定仲裁或诉讼主体? 10、用人单位挂靠在其他单位名下或借用其他单位的营业执照进行生产经营,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的,如何确定仲裁或诉讼主体? 11、在建设工程层层转包、分包中,作为实际施工人的自然人与其招用的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的,如何确定仲裁或诉讼主体? 12、在劳动争议案件处理过程中,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对是哪一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或终止劳动关系的事实发生争议的,由哪一方承担举证责任? 13、劳动者主张加班工资,用人单位辩称劳动者没有加班,该由哪方承担举证责任?用人单位有考勤记录而拒不提供的,需承担什么不利后果? 14、用人单位作出的按自动离职处理的决定或通知,是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或通知?还是对员工解除劳动合同事实的确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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