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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腾:公司的前世今生
2016-01-20 31486

《公司的力量》这部纪录片前段时间热播,引发了众多讨论。我起初在食堂填饱物质的皮囊时看到,一面之缘竟能够激发起我精神空间的空虚感……觉得应该看看。而且后来还了解到这部片子由《大国的崛起》原班人马打造,《大国的崛起》宏大的历史视野、平和的评判角度、严谨的论证手法都给我深刻的影响,而且与这两部片子的主创尚有一面之缘,后来加上其他人士的推荐,致使我有了不得不看的理由。

看,大多时候是在洗衣时边体验,乘车时边瞟几眼,走路时边聆听,与人相处时边分给它点心思。十集的内信息含量,事实、理论层面都让人信服。但就我而言,或许没有相应的条件来对这部片子进行全方位的点评,虽然我有时会斗胆的作这样不自量力的行为,但对于公司这个东西,我看还是算了。只谈点自己的感受,略微梳理对这个东东的想法。

公司到底是个什么东西?他本身在不断的变化,我们对其定位也在持续的修正。尤其对于这种产生于西方、支撑西方资本主义发展的根基性的东西,在中国这种语境当中,更是会有不同的语汇来其进行解读。在我看来,无疑公司是具有制度内核,但这种制度有元制度与具体制度的区别。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诺斯,曾将制度赋予了空前的地位(记得在北京求学期间,还听过他在北大的讨论,不过鄙人英语不行,致使有被其学识催眠之感,实乃罪过~),也给我们现代所有的话语当中添加了绕不过去的制度一词。个人认为,公司在长久的发展历程当中,应该是其制度祛魅过程。起初,公司就是扩张的帝国代表,英国的东印度公司是也,荷兰、法国的印度公司都是如此,他们不过是帝国侵略扩张的延长躯体而已。此时的公司,从一定意义而言,就是帝国的化身、代言人,甚至如东印度公司在印度一样,他本身就是帝国……

但随着历史的发展,公司的所有权明确,国家与个人对企业支配权的分离,致使企业在一个相对独立的空间里营造新的制度模式。而公司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股东、员工、经营者权利之间的制衡,都是这个具体制度的具体体现。这个制度逐步发展成熟即成为西方的股份公司制度,也即中国前几年所提倡的现代企业制度: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应该说这种具体制度当然的体现着西方民主价值观的特点,如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员工的相互制约等,无不体现着西方几权分立、制衡的特点,但他们之间的相关性已经不那么直接了,说白了,用公司这种形式来组织经济活动不会产生原来意义的资本主义化。当然,他们之间还也有着剪不断、理还断的关系。比如现在众多跨国企业,事实上就是国家进行资本输出、技术控制的工具,而且部分公司并不单纯是公司,它在有形无形当中扮演着价值输出、政治图谋等角色,公司的这种作用会有意无意、难以避免的存在,于任何国家都一样,于任何人都应该警惕。

或许正因公司制度与国家制度脱钩,中共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股份制将成为公有制主要实现形式,首次如此明确的表达将公有制与股份制嫁接的意图。这个文件的表述是对原有做法的合法性确认,同时确实也是对未来迷茫者明确的指引,不过这种尝试的效果如何,可能需要更辽阔的历史风云的昭示。但无需回避、目前可以下定论的就是,公司缘何成为与时俱进、不断革新的组织呢?根本还是在于其具有坚强的制度内核,虽然这种内核有时是被国家的强制力植入的,有时是因创业者为保千秋万代的权宜之计,而当习惯、行为固化之后,便不止是公司,便会比高山、岳家军还要难以撼动

企业似乎是个组织,其实它不过是将各个原子化的个人结合而成的追逐财富的结晶体。但分散的个人如何汇集呢?《战争论》里谈到,真正的将领,应该是在部队被打得七零八落且被黑暗吞没时,自身能够发散出耀眼的光芒,将所有部下能集合在帐下。虽然如今常提团队的管理方式,貌似在抹平组织中等级的阶梯,团队的组织形式当然是社会民主化的必然,但只要是个组织就肯定有核心,而企业家一直都是企业的魂与魄。公司都有个从无到有的过程,企业家的精神及作用早在熊彼特、德鲁克等大师笔下魅力尽展,我之所以还要在我的这篇公司认识当中再度阐述,实在是觉得这个问题的重要性。外国的卡耐基、洛克菲勒、福特、西门子公司,就是对这些与公司同名的创始人精神的传承和铭记……中国知名企业以低调为重,很少有直接将自己的名字刻在企业上的,但企业家与企业的关系孰人不知?海尔便是张瑞敏、万科便是王石、联想便是柳传志、长虹便是倪润峰、巨大便是史玉柱、百度便是李彦宏、搜狐便是张朝阳、阿里巴巴便是马云……无需否认,创业者在企业的成长过程中,常常是成也萧何败也萧何,但没有萧何便没有韩信,也不会有像汉朝一般庞大的企业组织。

传统的中国人以中庸为重,不过那只是传统而言,如今无所不用其极、矫枉必须过正、不走极端便不个性,俨然成为社会价值观的一个重要选项。对于企业家在企业发展当中作用及其运用同样如此,或者卸磨杀驴,将创业元老全部以杯酒释兵权的形式加以清除;或者执迷不悟,企业家完全就是企业,兴亡与个人捆绑在一起;或者创业成功,便高扛制度剪刀,将所有企业家的个性去除……这些都是对企业家作用的认识误区、运用盲点,企业家精神完全可以与公司的制度精神契合在一起。目前中国走出了创业的洪荒时代,但一个迷惑、杂乱的时代,需要二次创业,需要那种超越掘金、暴富的二代创业者,这些创业者要能在地球村、夹心文化当中勇敢的创造出新的治理模式。

本以为,对公司不过是寥寥数语的感叹,但在阳冬飞雪天里垂落笔触原来是那样顺畅之事,也就随兴所至、信马由缰的放逐文字吧。有时我在想,公司为何有自动的动力去追逐基业长青、百年老店呢?企业家精神、社会责任感自然是动力活水的几个泉眼?但主泉眼在何处呢?就我现在的思索而言,可能还要落脚于公司能为当中的个人追逐财富提供平台。一定意义上,可将财富演化为幸福的概念……单从创业者而言,有人为了谋得社会承认,有人只为获得货币数量的增长,有人就是为了实现心中的使命,有人由兴趣、天性引领;而从企业的参与者,即其他的员工而言,他们有着明确的财富指向,或积累经验、或获取薪水、或谋得成长……所以,如果企业在承受着市场时刻威逼之下,没有利润的滋养的话,他的生命肯定难以为继。如果他不是殉道者、理想主义分子,那么这个企业当中的个人也面临着分崩离析的下场……关于专利制度,林肯有句名言:专利是浇在智慧火花上的利益之油 The patent system added the fuel of interest to the fire of genius)。对照企业的发展历程,我想公司何尝不是给创造之情镶上的制度乐园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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