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广宇,徐广宇讲师,徐广宇联系方式,徐广宇培训师-【讲师网】
徐广宇:生命教育中父母应遵守的四个原则
2016-01-20 11358

    在中国,单就“父母”、“孩子”,这两个词语来说,就引出了很多麻烦。因为这两个词语被赋予了太多的含义、太多的内容,而更重要的是,这些内容和含义,又很难用语言一一描述清除,这就造成了很多内心中无意识的模糊感,以至于作为父母的我们,不管如何做,都很难坚定自己做的是完全正确的。从怀孕之日起,就开始了为儿女的操心之旅,一直到年老死去,才算入土为安。中国人对这种操心给予了一定程度的美化和歌颂。其实,这种操心也可以解读为一种内心的不安定状态。在这种家庭环境中成长起来的孩子,能难实现生命的全然成长,我们生命教育中家庭关系建设的部分,就是要改变这种状态,进入和谐良性的家庭关系中去。

    那么作为父母,什么样的作法才能够让家庭关系和谐良性呢?从生命教育的角度来说,至少需要做到以下几点:

    第一,在生命面前,父母与孩子是完全平等的。父母不要试图占有或者操控孩子。即便是孩子还没有完全的独立行为能力时,依然需要被尊重。尊重孩子意味着父母需要从孩子的需求去做事情,而不是从自己的需求去做事情。

    第二,在孩子生命成长过程中,父母要扮演“教练”的角色。这样就会把孩子作为成长的主体,让孩子的潜能不断的提升。

    第三,在生活层面,父母要扮演“顾问”的角色。我们生活的社会环境,有很多的公序良俗,父母需要正确的传递给孩子。

    第四,在家庭沟通互动中,保持一致性沟通。所谓一致性沟通,是指每一个人都能够真实、坦然的表达自己的情感。这也意味着每一个人都可以自由的选择,同时能够为自己的选择负责任。

    当父母可以做到以上四点时,这个家庭关系将是非常融洽的,孩子的成长也将是更加全然的。这样父母与孩子的关系就能够更贴近“道”与万物的关系了,“生而不有、为而不恃、长而不宰”!



Copyright©2008-2024 版权所有 粤ICP备2023139143号-5 浙公网安备 33010802003509号 杭州讲师云科技有限公司
讲师网 www.jiangshi.com 直接对接10000多名优秀讲师-省时省力省钱
讲师网常年法律顾问:浙江麦迪律师事务所 梁俊景律师 李小平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