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的崛起确实始于变法,而变法是被逼出来的。
这一点,秦孝公在他的“求贤令”中说得很清楚。他的说法,叫“诸侯卑秦,丑莫大焉”。因此,如果有谁能“出奇计强秦”,孝公愿意“与之分土”。
秦,真被诸侯看不起吗?
是的。比如公元前632年的城濮之战,秦既是参战国,也是战胜国。然而一个半月后的践土之盟,与会的不但有霸主国晋,有同盟国齐、宋,还有中立国和战败国鲁、蔡、郑、卫、陈,却没有秦。
没有也不奇怪。事实上,秦君虽然已被周天子正式册封为诸侯,诸侯却并不把他们看作诸侯,也不愿意跟他们平起平坐。结果,是秦人没资格参加“中国”的盟会,哪怕这时的秦君是穆公。后来被追认为春秋五霸之一的秦穆公,在当时恐怕是被看作暴发户的。老牌的、正宗的华人华族,哪里看得起这样的“半吊子”。
这当然是一种歧视。
幸运的是,面对歧视,秦人没有垂头丧气,没有怨天尤人,更没有自甘堕落,他们的选择是奋发图强。
图强的第一步,是找出受人歧视的原因。
原因也有两个。
第一是文化落后。比方说,商鞅变法之前,秦人的生活方式,还是公公婆婆、儿子媳妇、兄弟妯娌都住在同一间屋里。这当然多半是游牧时代住帐篷的习俗,但在“设男女之大防”的华族眼里就不文明。
第二是政治混乱。从公元前425年(也就是古希腊历史学家希罗多德和晋国大夫赵襄子去世那一年)起,秦国四十年间不得安宁。一个国君(怀公)被迫自杀,一个太子(献公)不能继位,还有一个国君(出公)和他的母后一起被杀,并沉尸深渊。结果,是魏武侯趁秦国内乱之机,夺回了被秦穆公抢走的一大块地盘。
文化落后,当然因为他们原本是蛮族;政治混乱,则因为贵族专政擅权,国君大权旁落。因此,商鞅变法的核心思想,就是君主专制和中央集权。
变法的具体内容,我们在《从春秋到战国》一书中已经说过。简单地说,就是废领主制,行地主制;废封建制,行郡县制;废世袭制,行任命制。废领主制,原先隶属于贵族的臣民直属中央,人民就是国君的。废封建制,卿大夫的采邑变成郡县,土地就是国君的。废世袭制,所有的官员都由中央任命,权力就是国君的。土地、人民和权力都集中到国君手里,当然是集权。
集权以后的国君,手里就有了指挥棒。这根挥洒自如的指挥棒,就叫“军功”。有军功,农民也能封侯;无军功,贵族也没面子。于是秦人个个“勇于公战,怯于私斗”,也就是只为国君战斗,不为自己战斗;只杀外国人,不杀秦国人;只为高官厚禄杀人,不为蝇头小利杀人。
杀人机器呀?
正是。秦国的军功是按人头计算的,杀敌一人晋爵一级。只要拎着敌人的脑袋来,就可以邀功请赏,一手交钱一手交货。这样的“虎狼之国”,哪里还有对手?
六国之败,也就理所当然。
显然,没有商鞅的变法,就没有秦国的崛起。问题是郡县制度非自秦始,楚、晋、齐,都比秦早。变法的也不是只有秦一家。魏的李悝(读如亏),楚的吴起,也都比商鞅早。那么,最后胜出的,为什么是秦呢?
也许,这里面有文化的原因。
文化对于一个国家和民族的影响,是很奇怪的。大体上说,是太少了固然不行,太多了也有麻烦。越,就吃亏在文化太少;楚、宋、鲁,则吃亏在太多。宋是殷商故国,鲁是周公之后,楚则是捡了便宜。春秋时期,周的王子朝叛乱。兵败之后,他携带王室的大量典籍、器物、知识分子和科技人员前来避难。结果,原本是“蛮夷之邦”的楚,成为华夏文明的第三个重镇。
于是,儒家生于鲁,墨家生于宋,道家生于楚。
秦有什么呢?
一片空白。
有空白,就会有人来填补。填补秦国文化空白的,就是法家。法家是没有地域性的。谁肯出大价钱,他们就为谁出谋,为谁划策,为谁卖命。李悝为魏相,申不害为韩相,吴起奔楚,商鞅奔秦,都不足为奇。
然而最适合法家的还是秦。
法家在先秦诸子中是比较异类的。儒家、墨家、道家,都是理想主义者和复古主义者。道家向往太古,墨家向往禹世,儒家向往东周。法家却是实用主义者和功利主义者。他们的主张,是面对现实,规划未来。因此,道家讲天道,墨家讲帝道,儒家讲王道,法家讲霸道。
法家讲霸道,秦国要图强,自然一拍即合。
何况秦的民风原本彪悍质朴。直到战国,他们的艺术也不过是敲瓦罐儿再加吼唱。这说明秦人并没有被华夏文明雅化。没有雅化,也就没有软化,正好训练为生产工具和杀人武器。甚至就连秦的人才匮乏也成了优势,因为可以招聘四方,广纳天下;而重用客卿的结果,则是进一步打击了贵族,加强了君权,可谓一箭双雕。
于是法家大显身手,大展宏图。其实他们的王牌,无非君权至上;手段,则无非高官厚禄和严刑峻法。重赏之下,必有勇夫;高压之下,必有良民。商鞅和孝公有此霸王条款和软硬两手,便不难把秦国变成一家农场和一座军营。举国上下,步调一致,纪律严明,令行禁止,雷厉风行。只要国王一声令下,便猛兽般地扑向敌人。
这样一种蛮不讲理的横行霸道,也是没人挡得住的。
历来就被华夏诸侯看不起的秦,最终咸鱼翻身。而且这条小小的咸鱼,还吃掉了所有的大鱼。现在他们要做的,已不是为华夏文明输血,而是换血。
秦始皇革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