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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守春:中间日程计划
2016-01-20 15003

第四条中间日程计划界定

(1) 中间日程计划是以每月制造实行计划为基础的不同部门、不同零件的工程计划。 它是日程管理的基准。

(2) 中间日程计划以基准劳动日程表、作业能力表、标准劳动时间表的基准为基础制 定.对偶发性事故要进行调查,做出处理。

第五条基准日程表

(1) 意义。所谓基准日程,是指以标准作业方法和以正常的工作强度进行操作,为完 成某一项工程所需的时间。在机械加工厂,由于加工工序很多,基准日程也就是表现为从 —道工序到下一道工序,或从这一车间到下一车间的时间。

(2) 设定内容。基准日程表因产品、型号、马力等的不同具体内容也有所不同。通常 需要设定以下内容:

?制造过程所需开动的机器台数。

?材料的下料时间。

?主要工程的开始与完成的时间。

?试验的时间。

_完成与人库的时间。

第六条能力调査表主要为了解工厂中劳动力的情况而制作。通过算出不同职业工 种、不同工程部门保有的劳动力,算出根据生产计划所需要的劳动力,进而算出劳动力的 供需状况,并据此编制中间日程,进行人员配置.

保有劳动力=(1 一无效作业率)X作业效率X工作天数X出勤率X有效人员

说明:

(1) 单个劳动力为1天8小时的劳动时间,以P代之。

(2) 作业效率=P/A(实际劳动时间)

(3) 出勤率=出勤人数/(出勤人数十缺勤人数)

出勤天数为除掉休息日后的预定出勤天数,有效人员为扣除长期缺勤者、预定调走者 以外的实有作业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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