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我公司支付给员工的经济补偿金要计个人所得税吗? 答复: 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 (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用) ,其收入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的部分按照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因解除劳动合同取得经济补偿金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9〕178号)的有关规定,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
陈某自2002年起在公司任会计职务。2009年4月,陈某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到期。公司与其续签了劳动合同,并到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办理了鉴证手续。陈某于2009年9月自动离职了。同年10月,陈某到公司找到领导,声称公司自2009年4月至9月期间未与其续签劳动合同,要求公司依法支付其2009年4月至9月的双倍工资。此时,公司检查合同档案时才发现,公司与陈某续签的劳动合同不翼而飞了。公司人力资源部宋经
问:我们公司在元旦安排我们加班,公司告知我们元旦加班按照300%的工资支付加班费,但是我在网上看到有人说法定节假日加班加班费应该是四倍,公司是不是少支付了加班费?元旦加班的加班费到底是按三倍还是四倍计算? 解答: 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到底是三倍还是四倍一直众说纷纭,其实我个人认为说三倍或者四倍都不能说有错,关键看你的计薪方式,计薪方式不同,对于倍数的理解也会不同,这纯粹是对于倍数的不同理解。
某企业咨询:我是西安一家企业人资经理,最近在工作中遇到关于竞业限制实际操作中的几个疑问,请给予解答,谢谢! 1、用人单位与掌握其商业秘密的劳动者签订的竞业限制协议的一个很重要的生效要件,就是应当向劳动者支付一定的经济补偿金,该补偿金的标准是,应当使劳动者的生活水平不会因受到竞业限制的约束明显下降。当然,实践中存在着大量用人单位没有向劳动者支付竞业限制期经济补偿的情况,但是竞业限制的协议本身仍然
问:我于2006年2月入职现在的公司,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将于2009年12月31日到期,公司告知我将不再续订劳动合同,只同意给两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不知道是否合法?另外,我的工资由两部分构成,基本工资3500元,加班工资1500元,公司说经济补偿按照3500元计算,请问加班工资可以作为经济补偿金的计算基数吗? 解答:首先,你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于2009年12月31日到期公司应当支付多
问题:我入职广州一家电子公司,入职时与公司签订了一年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工资每月1200元。工作了一个星期后,我发现这个公司有很多地方都不符合劳动法的规定,比如不给试用期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员工加班的加班工资计算按照1.2倍计算,迟到一次要扣工资300元等等。我决定辞职不干,但是公司主管告诉我,试用期内员工主动辞职的,公司不计工资,我想问的是,我这七天的工资能否要回,公司规定试用期辞职没有
我在公司已经工作了一段时间了,现在想辞职。并且按照劳动法的要求提前三十日向用人单位以书面形式提出离职,写好了辞职申请书,给用人单位;可问题是用人单位拒绝签收。也正因为如此,好多打工仔打工妹只能丢掉工资选择自离!请问有那个好心人能够帮忙岀出主意。我再这里代表所有辞不到工拿不到工资的打工族谢谢你们了?解答: 实践中很多用人单位确实利用劳动者举证困难的弱点,在收到劳动者递交的辞职申请书后不签收,
第二十二条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第
小刘问: 我从2008年8月开始在一个个体药店上班到现在,没有签劳动合同,药店也没有给我们买社保,只是从三个月前补贴200元说是社保,其他什么福利都没有。我的药师证在药监局是有备案的,在药店的药品经营许可证上有我的名字,可法人代表不是老板本人,因为他是从人家手里接的店。现在我想辞职,不知道可否向他索要双倍工资? 从2008年8月工作至今,我应该能得到多少个月的赔偿?赔偿月工资是怎么计算的?我们
【案情】原告张某某在被告邹某某所开的石料厂(未进行工商登记)从事开炮眼工作。2009年8月1日,原告张某某在工作时,因保险带断裂,从山上坠落受伤。2010年4月27日原告张某某就此事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事实劳动关系的确认,该会以“被告邹某某不具备法人主体资格”为由不予受理。为此,向重庆市铜梁县人民法院起诉,要求依法确认原告张某某与被告邹某某之间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分歧】该纠纷如何立案,产生两种